一、与国家的关系
1、国有银行的老板究竟是谁?
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一个笑话,即代表们搞不清谁是国有银行的老板。我们的老板的确很多,有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各级政府,等等。人民银行管资金、管投向、管总量,银监会管准入、管退出、管人员资格、管干部任职;国家计委(发改委)管投向、管总量、管拼盘;国家经贸委管投向、管投量、管拼盘、还管“剥离”;各级政府管投向、管投量;只有财政部是管成本、管费用、管资本金拨补的。然而,非常有趣的是,所有对银行的投向投量有发言权的政府或部门,对银行的成本收益和资产质量都没有责任,因而也不关心,也没有兴趣;而唯一对银行有资本控制权和财产处分权,因而关心银行的成本收益的财政,又对银行的经营方向和投向投量没有一点发言权。这样造成的事实就是,没有任何部门或任何一级政府对银行的盈亏感兴趣,或负责任。这是国有银行改革20多年来至今没有解决的最主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国有银行的改革难有实质性进展。即使股改上市也未必解决问题。
2、国有银行的实际角色
国有银行改革20多年来实际上一直是政府宏观调控工具。首先是金融总量的调控工具。不是社会资金供求和银行的效益决定银行的投量,而是经济增长速度、结构平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决定银行的投量。以国有银行为总量调控工具可谓收放自如,确保经济活而不乱。(例如, 1984-1988年、1992年、2002年)
其次,银行是第二财政,银行替代财政成为中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供给者,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了20多年,支持社会平稳改革了20多年。
作为代价的就是几万亿的银行不良贷款的堆积和银行改革的滞后。人称银行是“制度转换成本”的承担者。在中国,金融先于经济改革是不可能的和灾难性的。
3、国家拨补资本金制度
国有银行一直是由国家,具体说就是中央财政拨补资本金的。大体分三个阶段或三种方式。1979年起到1993年为第一阶段。实行用国有银行利润返还增补资本金的做法。即国有银行每年税前利润的25%在上缴财政后返还银行作为财政拨补的银行资本金,入银行资本金账户。1993年7月1日后为第二阶段,财政部实行新的金融会计准则,全面调整了银行的成本和利润账户,银行的资本金增补变成了提取每年税后利润的5%增补资本金,进银行的资本公积金账户。这种方法下,银行每年的资本金补充仅有税前利润的2% ,几乎没有了。所以, 1993年后,银行的资本金不足问题凸显出来。第三阶段是1997年至今。 1997年亚洲发生金融危机,中央召开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形成一系列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为国有银行一次性地拨补资本金。1998年,中央财政发行2700亿特种国债,专门用于增补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以工行为例,当年增补了900多亿,由700多以增加到现在的1780亿。这次增补是很有效的,但这只是一次性的,从长远看,仍然没有一个常规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实际上,按国际巴塞尔协议的标准,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严重不足,按人民银行给国务院的报告,国有银行的资本金是负数。
4、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制度
虽然,国家从1988年起已经明确,国有银行从政府序列中退出,但是对国有银行的工资管理制度一直没有任何变化,即始终将国有银行当作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所谓工资总额管理就是先计算出一个人均的月工资和月奖金后,乘以一个银行的全部职员数,得出该行的工资总额。不论是盈是亏、不论盈利多少,工资总额不变。在这种工资管理制度下,国有银行的激励机制很难建成。目前在工资总额控制下的工资改革,并没有走出困境。
二、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
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产生主要源于国家经济体制转制。这点争议很大。我有几个基本数字为证:
80年代军转民,仅北方工业集团一家就欠工行近300亿元贷款;80-90年代,物资企业和国营商业企业改革,造成银行近千亿元贷款呆滞;1989年后,银行发放“安定团结”贷款,开始每年在60-80亿之间,十年积累下来已近千亿;90年代后,特别是“三年国有企业脱贫解困”,工业企业“抓大放小”兼并、重组、破产,转制企业已达国有企业的近80%左右,这些企业原占有的贷款基本都损失了,数字当在万亿以上;90年代后期以来,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从纺织压锭开始,到关闭“五小”,关闭97年以来供大于求的企业、行业,致使这些被调整企业的贷款不良率普遍在50%左右。当然,银行自己的非市场化机制以及对市场的不适应,也是重要原因,导致银行贷款的相当部分呆滞在80-90年代新生的同时也是快速死亡和破产的企业身上。
总之,中国银行业几万亿不良贷款的堆积,有历史的、经济体制的、宏观转轨的、微观主观管理不利的诸多原因,根本的还是中国的融资方式和资金资源配置方式至今仍是是政府为主分配的模式。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的金融工作会议上讲,尽管1994年商业银行法已将银行规定为企业,但是在思想和实践中,我们并没有把银行当作企业,而是当作财政和政府部门,银行的不良资产、经营困难和企业逃废债皆源于此。
可以说,银行几万亿的不良资产终结了中国经济增长以政府控制的银行为主的金融支撑模式,新的替代的模式是什么?这是金融业改革的主要课题。
三、国有银行改革的根本出路在哪里?(关于“股改上市”问题)
1、私有化绝对不是出路,不仅对国有银行是死路,对国家也是死路。我们不同意“世界银行”等所谓外国专家关于中国银行业要私有化的意见;
2、完全靠国家的“再次剥离”也不是出路,主要还要靠国有银行自己;
3、学习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模式,走公司化的改革之路。中央已确认,国有银行要进行股份制改造,改造成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有条件的可以上市。总的讲,国有银行的上市主要有三大障碍:一是不良资产,二十资本金严重不足,三是没有有效的治理结构。不解决这三个问题,国有银行就无法上市。因此,国有银行目前的精力主要放在这三个问题的解决上。具体些说,在近来三家国有银行报给国务院和人民银行的“股改上市”方案中,各家模式差不多,都是围绕如何解决这三个问题的。
4、银行为什么要坚持整体上市?宏观上是为了适应国际潮流,抗衡国际竞争;微观上是为了尽快解决全系统的问题。分散无论对国家还是银行都不是个好的选择。整体上市是有个资本市场的承受力问题,但这是个可解决的技术问题。
四、银行为什么呼吁成立“金融国资委?”
我们认为,20多年银行改革虽有很大成绩,但未解决根本问题,就是由于国有银行和国家的关系没有理顺,就是由于国家自身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信贷资本的所有者职能没有分开,国家常常以公共管理职能替代所有者职能,甚至为了前者牺牲后者。国有银行的所有者缺位和所有权管理缺失,是使国有银行经营目标多元化、经营行为行政化或政府化、始终不能真正商业化、市场化的根本原因。
我们认为,目前国资委的成立,正是国家将自己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从国家作为公共管理者的职能分开的尝试。由于金融资本的特殊性国资委的管理范围不包括国有金融资本,但与国有企业相同,国有银行的改革转制也必须从国家职能的分离作起。首先实现国家所有者的实体化和单一的所有权管理以及对国有银行要求的单一化,才有可能实现国有银行的市场化转轨。
现在已有的国有银行管理机构为什么不能承担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很显然,人民银行是公共管理机构,为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负责,不能承担国有银行所有权的管理;银监回也是公共管理机构,专门实行金融将管的,对金融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有序负责,也无法承担国有银行所有权的管理职能;财政部虽然是全部国有企业包括银行的老板,但它真正的身份是国家公共管理的资金提供者,是公共财政。对财政来讲,公共管理的职能远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要的多。分离政府职能正式要把混在财政的国有资本的管理职能分离独立出来。
五、必须改革银行的工资制度,实现收入的市场化
关于这一点,我认为不是一个简单的工资多少高低问题。工资机制是激励机制的主要部分和基础,它同约束机制同样是市场化银行的基本机制。德勤公司在为中国国有银行设计治理结构时指出,现行工资制度的改革是国有银行市场化改革转轨的前提性基础条件。我们很赞同这个观点。银行的工资应当主要根据银行自身的成本承受能力和盈利能力,参照市场价格制定。目前这种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必须尽早打破。否则,国有银行的人才根本留不住,在国际国内竞争中只有失败。
六、 关于“惜贷”和“道德风险”
银行自1997年以来直至2002年上半年,饱受社会上“银行惜贷”的抱怨和指责。我认为,与其说银行“惜贷”,不如说银行“惧贷”。为什么怕贷款?原因至少有三:一者,银行被企业随意逃废债给搞怕了;二者,银行被过大的不良资产压得抬不起头来,有追求零风险的误区;三者,更大的压力在于,社会和法规不允许银行有正常的经营风险,只要一有风险一定就是“道德风险”,这种压力也是银行宁可不贷或少贷的主要原因。我认为,必须允许银行有一个合理的经营风险区间的存在,要严格区分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取消贷款审批责任的终身追究制。
七、 银行贷款是多了还是少了?
我个人认为,自从2002年5月份以来,贷款的确是增加得多了一点。理由有三:一是经济中的矛盾并没有真正解决,企业的机制远没有转换到位,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的冲动仍然是非经济非市场的,因此,经济增长中的盲目扩张,特别是生产供给的盲目扩张是明显的,重复建设是严重的;二是2002年的贷款和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政治需要和效应,不是经济本身的内在需要;三是“非典”并没有抑制生产的扩张,反而严重地打击和抑制了消费,使生产增长大大快于消费增长的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起来;四是这些反映在企业资金运转上就造成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扩大,企业间“人欠欠人”的“三角债”重新严重起来。企业产品越是市场实现困难贷款需求越是旺盛,最终导致银行贷款质量恶化,企业债务链断裂。
也有人说,银行此次贷款扩张不同于以往的扩张,这次是贷款质量良好状态下的扩张。的确,目前银行的新贷款质量确是大大好于以往。但银行资产存量中的不良贷款仍然很多,消化的任务仍然艰巨。并且,银行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资产期限和负债期限不相对应问题日益突出,负债期限越来越短,贷款期限越来越长,潜在更大的流动性风险问题;又如,消费性贷款的风险尚未充分显示,特别是按揭贷款的风险还远未暴露,仅凭几年的不良率就说房贷是质量最好风险最少的贷款品种为时过早。银行是对流动性要求最高的行业,长期贷款只能持有一个恰当的比例,现在盲目追求消费贷款和路桥水电贷款增长的现象,我个人认为不太正常。所以,人民银行的121号文总的讲是必要的,提高一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的做法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