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会议后,低碳经济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如何深入研究国际主要碳交易体系,建立我国的碳金融以及碳交易体系,从而为提升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现有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定价权和话语权进行战略性安排,是目前亟待深入解决的问题。
碳金融是指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银行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作为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随着全球碳减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基于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产品、期货产品、期权产品及掉期产品不断出现。目前,全球已建立20多个碳交易平台,遍布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市场。有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另据估计,到2020年,全球银行业仅从碳交易、基础设施融资和咨询业务的一小部分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就可能高达150亿美元。因此可以预计,碳排放量交易有可能成为未来重建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秩序的创新性因素,这极有可能导致未来几十年全球定价权格局的重新安排。
数据显示,我国低碳市场规模巨大,预计2010年我国排放的温室气体将占世界总量的22.3%,有望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但同时,由于我国碳资本与碳金融的发展相对滞后,现有的碳交易制度以及各种碳金融衍生品都尚未成熟。我国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而且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以及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因此,我国在国际碳市场及碳交易链中只能处于低端地位,话语权的缺失导致只能被动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碳价格。从已交易的CDM项目看,温室气体、有害气体减排以及风电、水电项目建设占据我国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主要份额,这些项目的推进不但有利于促进新能源等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还有利于利用国际碳金融市场寻求技术和资金的支持,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节能减排技术上的差距。
考虑到国际市场对于期货、期权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日益显现,而期货市场对于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十分重要,中国应积极培育碳交易多层次市场体系,逐步开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等碳金融的创新,从而提高我国在全球碳市场的定价能力。定价机制一直是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涉及到市场运行的成本效率、风险及市场参与主体的各方权益的关键所在。如2008年国际碳市场面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而出现价格下滑时,中国企业在CDM项目中承担了巨大的买方违约风险,这必然影响我国企业参与CDM项目的积极性,进而可能影响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因此,系统探讨国际碳市场交易价格的影响因素、波动及走势分析,并对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进行前瞻性预测,对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碳金融交易,提高定价能力并防范市场风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未来碳市场的路径选择上,需要建立相关的政策框架与制度安排,具体包括排放权交易体系及交易平台的搭建、定价机制、拓展投融资路径(政府如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碳金融领域)、丰富参与主体(例如如何引导银行业承担信贷资金配置的碳约束责任并更多参与碳金融市场)、设立碳基金、机构投资者培育、排放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推出、交易所的制度完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与管理框架、监管体系等多维度,从制度建设和政策层面进行中国未来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路径谋划,提高我国在碳市场的定价权,从而推动碳金融与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