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阳光化、市场化是大势所趋,而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新兴市场国家而言,探索发行市政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为实现这一趋势铺路。在国外,尤其是资本市场高度发达的美国,市政债券的发行与管理已经运行经年,因此,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值得我们探讨。
新兴市场寄望市政债
市政债券又称为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发行,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城市或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有时也用于弥补市政当局的费用支出和税收收入之间的季节性或暂时性失衡。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实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国家的普遍做法。
当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不能满足其财政支出需求时,地方政府可发行债券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产品筹资,如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地方政府债在其财政收入及债券市场体系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发展地方债券市场也已成为新兴工业化、新兴市场的转轨国家及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策重点。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市场出现了以金融市场的加速发展来补充银行主导性金融系统的明显趋势,地方或市政债券市场在全球市场比例总体上呈现迅速发展势头。
在发展中国家,城市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以及减少财政赤字是影响其经济发展基本趋势中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投融资与信用体系则与上述基本趋势密切相关,因此也成为发展战略中最基本的因素。
在投资需求增长的同时,应将投融资责任更多地从中央政府转移至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必须改善资源的利用效率,强化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引导私人部门投资公共服务部门和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融资等,而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风险防范的美国经验
美国是市政债券发展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市政债在政府债务的占比约为20%,其市场化发展模式和监管体制已比较完善。
从风险监控框架体系建立的角度看,为了防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美国逐步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规模控制、信用评级、风险预警、危机化解等为手段的风险监控框架体系,在政府层面为有效防范市政债券系统性风险提供了源头性保障。
上述体系的规模控制指标主要包括负债率、债务负担率和资产负债率等;信用评级方面,评级机构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发行人的总体债务机构;发行人预算政策保持稳健的能力;发行人的财政收入状况,包括有关税收情况和地方预算对特定收入的依赖程度;发行人所在地的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地方政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财政监测计划,对地方政府是否处于财政紧急状况进行及时判断;危机化解机制包括联邦政府的紧急财政援助计划,由财政部帮助面临偿债危机的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以化解危机。同时,在地方政府进入财政紧急状态时,通过提高税负和收费以增加政府收入,保证债务的偿付以化解危机。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并非一开始就建立起了完善的市政债券风险管理制度,而是在长期发展和实践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
从19世纪美国市政债出现直到1975年,市政债市场基本处于空白阶段,《1933年证券法案》豁免政府作为市政债主体遵守企业发行企业债的相关规定,市政债券的发行和交易仅受其中反欺诈条款的约束。1975年纽约州市政债券违约事件推动了监管制度的建立, 国会创建市政证券规则制定委员会(MSRB),对市政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进行管理,将市政债市场的经纪商和自营商纳入《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监管之下。作为一个行业自律机构,MSRB专门起草规范监管的提案,经SEC审核后成为法律。
1989年之后,美国对市政债的监管更侧重于信息披露,SEC出台相关规定,要求连续披露财务状况和发行人信息,负责实施监管的是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具体负责监管市政债券交易商和自营部门。2007年,NASD与纽约证交所监管委员会合并,成立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具体承担相关职能。而2008 年美国的金融危机又迫使联邦政府在 2010 年 《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立法加强对市政债券的监管。而行业自律组织也制定了很多规范信息披露的规定,包括美国市政债券分析师协会和美国政府财务官员协会。
对中国的启示
上述由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市场监管体系值得我们借鉴。而就中国目前情况而言,更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则是完善市政债券的风险管理体制。
国内目前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贷风险及财政担保风险,应充分借鉴国外债务风险管理和危机处理的经验教训,建立多层次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危机化解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转变为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传递链条乃至债务危机的触发条件进行深入探讨与关注。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总体债务规模,降低地方政府债券的违约风险。确定政府债务风险临界值应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根据如经济结构、经济增长率和效益指标、居民收入分配和消费水平、市场体系发育程度、金融深化的程度、国债市场发育状况、财政收支情况、政府管理效率、国债结构与成本—效益状况、财政与货币政策目标综合考虑。
在发展地方政府债券的起步阶段,一定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管理机制,建议从市政债券的发行定价、交易、偿还和监管各环节进行严格规定,包括举债权的控制与发债规模的确定、市场准入的限制、信用评级体系、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投资项目管理与评估、市场流动性的建立以降低投资风险,监管的协调以及法律框架的完善。
随着市政债券市场的发展以及融资工具的不断创新,必将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有效发挥投资的乘数效应,同时通过发债主体偿债能力的提高和相关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减少地方财政风险及金融风险。
应该说,多层次协调发展的政府债券市场将在满足财政融资需要,降低银行体系风险集中度的同时,分散并吸收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提供了广阔平台,对提高财政透明度与金融体系弹性,维护金融稳定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