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站程序
1.完成书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字号可用小四(参考样式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上查询);出站报告评审小组由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以上的院外同行专家。
2.到图书馆办理还书及退证手续、到研究所办理退还工作证及注销工号手续、到院服务中心院部餐厅办理退还餐卡及注销手续、到房屋所在物业办理退房手续。
3.博士后办完上述手续,并将所需提供的材料备齐后,提交各流动站。
4. 各流动站在规定时段内对将出站博士后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集中报送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出站博士后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提交的出站材料。
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5. 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全国博管会规定,严格审核申请出站博士后的相关材料。
6. 报送院主管领导审核。
7. 报送 全国 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办理出站手续。
8.办理出站结束,由 全国 博士后管委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9.博士后出站若需办理本市户口迁移,需书面提交“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名称、户口欲迁至的新地址、户口欲迁至的派出所名称”四项信息。
具体户口办理需要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先在研究所协助下准备以下材料:
①人社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②人社部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注意:有效期一般为40天)。
③研究所给北京市公安局的《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落户人姓名、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④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⑤本人户籍卡(需要原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所在派出所名称)。
⑥身份证原件。
第二,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电话:87680101或87682129;地址:南三环丰台区成寿寺甲19号。乘车路线:乘300、830、368、特8路成寿寺下车,路口往南 400米 路西,或812、39支、807、小35、826、732、730、946路成寿寺下车往南路西,爱家家居广场南侧),将①至⑥交给经办人,经办人开出《户口通知单》。
第三,去东城区公安分局户籍室,把《户口通知单》交给经办人。
特别说明:1、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提供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2、户口落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二、在站期限及出站材料报送时间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1至24个月。如因科研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流动站及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只能延长1年,在站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
博士后出站材料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的1号至15号。由于人数众多,出站材料一律由各流动站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提交材料
(一)必要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企业博士后提交“企业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四份,含一份原件,企业博士后一式五份,表格可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或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四份,含一份原件,企业博士后一式五份,表格可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或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式四份,含一份原件,企业博士后一式五份,表格可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或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一式四份,含一份原件,企业博士后一式五份,表格可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或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5.《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出站考核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企业博士后一式三份,表格可在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6.出站博士后联系卡(一式三份,企业博士后一式四份,表格可在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7.博士后出站退还房屋及证件登记表(一份原件,表格可在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8.本人2寸照片(一张,彩色、黑白均可,用于 博士后证书);
9.出站研究报告(两本,编写规则请参照博管会相关要求,可在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查询)。
(二)其他材料
1.如进站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提交复印件(一式四份,企业博士后一式五份,由研究所联系人查验原件并签字,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博士后期间如获得“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需提交“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四份,含一份原件,企业博士后一式五份,表格可在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及书面成果(一本);
3.博士后期间如获得“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需提交“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课题结项书(一式四份,含一份原件,企业博士后一式五份,表格可在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及书面成果(一本);
4. 博士后期间如在所里评定职称,需提交博士后职称呈报表(三份复印件,企业博士后一式四份);出站后如留在我院工作,需提前到院人事教育局专家与职称处备案;
5.如要办理配偶和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需提交结婚证、配偶及子女的户口证明首页及当前页、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可不提交)、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一份,由研究所联系人查验原件并签字,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书面提交配偶和子女的“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名称、户口欲迁至的新地址、户口欲迁至的派出所名称”四项信息;
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注:以上需在网上下载的表格均设置为A4纸张,其他纸质材料也需使用A4纸张。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材料一览表
序号 |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原件(归入个人档案) | 博管会留存 | 院里留存 | 研究所留存 | 企业留存 | 博士后证书 | 国家图书馆 | 社科院图书馆 | 博士后基金会 |
1 | 必 要 材 料 | 工作期满登记表 | 1 | 1 | 1 | 1 | 1 | ||||
2 | 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 1 | 1 | 1 | 1 | 1 | |||||
3 | 工作期满审批表 | 1 | 1 | 1 | 1 | 1 | |||||
4 | 接受单位意见表 | 1 | 1 | 1 | 1 | 1 | |||||
5 | 出站考核表 | 1 | 1 | 1 | |||||||
6 | 联系卡 | 1 | 1 | 1 | 1 | ||||||
7 | 退还房屋及证件登记表 | 1 | |||||||||
8 | 2寸照片 | 1 | |||||||||
9 | 研究报告 | 1 | 1 | ||||||||
10 | 其 他 文 件 | 博士学位证书 | 1 | 1 | 1 | 1 | 1 | ||||
11 | “面上资助”项目总结 | 1 | 1 | 1 | 1 | 1 | |||||
12 | “面上资助”书面成果 | 1 | |||||||||
13 | “特别资助”结项书 | 1 | 1 | 1 | 1 | 1 | |||||
14 | “特别资助”书面成果 | 1 | |||||||||
15 | 职称呈报表 | 1 | 1 | 1 | 1 | ||||||
16 | 办理户口相关材料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