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刚 贺章获 周玉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等
载《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摘要: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的工作部署,银行业应在2015年年底完成增值税改革。现行银行营业税制的确存在一定弊端,亟需改革,但由于业务的特殊性,银行业实施营改增面临一系列难点,包括应税范围难界定、征税方法难确定、增值金额难计算、进项税额难抵扣、税制转换和实施成本高等。作为实体经济融资的主渠道,银行业实施营改增波及面广,影响力大,需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因此,提出银行业营改增的基本原则,指出不宜笼统适用简易计税法,而应按照银行业务分类设计计税方法,同时就利益相关方如何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银行业;营改增;分业务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