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璐 万怡 杨敬静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载《审计与经济研究》2017年第5期
摘要:基于审计需求方的视角,在新股发行这一独特市场环境下,考察我国事务所转制政策的实施效果,包括事务所转制的IPO市场反应以及审计师声誉对上述两者之间关系产生的影响。通过研究发现,由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执行上市前审计的公司IPO抑价水平更高。同时,审计师声誉会增强事务所转制对IPO抑价的影响力度。这表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已获得新股发行市场上投资者的认可,IPO市场审计更多发挥的是信号传递作用;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对高声誉事务所在新股发行市场上品牌价值的提升幅度更大。
关键词:事务所转制;IPO抑价;审计师声誉;审计质量;审计意见;审计费用;盈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