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因——供应商占据垄断地位,中国企业经验不足,现有解决方案存在缺陷
作为国际市场的重要买家,我国却面临着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矛盾,导致国内企业经常受制于国际市场的大幅价格震荡,并直接造成国内相关产品价格水平波动。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我国钢铁企业的铁矿石采购。
中国自2003年起就已成为世界最大铁矿石进口国,但是在历年的谈判中,中方企业总是处于被动地位,不得不接受对方的涨价要求。有分析认为,2003年至2008年间,中国钢铁企业因铁矿石价格上涨多支出约7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同期中国钢铁企业利润总和的2倍多。国内钢铁企业效益严重受损,一些贸易企业被迫关门。
导致上述局面的因素非常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供应商的垄断地位,使其获得了交易中的定价主导权,而中国企业则不得不居于被动地位。其次,中国企业普遍缺乏参与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经验,因而没有足够的议价实力。再次,当前中国针对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所采取的解决方案主要是联合采购、集体谈判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一方面存在较大的组织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很容易由于利益分配和“搭便车”等因素而导致成效不显著。中国的铁矿石进口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证。
求解——谁掌握了足够的金融资源与金融交易游戏规则,谁 就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大宗商品定价权
要解决我国在大宗商品交易上的定价权矛盾,需要认识到的一个关键就是金融市场在其中的作用。实际上,在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时代,有形商品交易越来越紧密地与金融运作交织在一起,而后者则反过来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前者的交易形态与效率。同样,在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国际市场的价格通常由期货等相关金融市场所决定。例如美国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动态就直接影响着相应商品在世界各地的实体交易价格走向。
延续上述思路,我国要解决大宗商品定价权矛盾,就必须运用好金融机制。具体而言,就是要依托市场机制,建设和发展中国的大宗商品国际定价中心。在这一总体战略之下,我们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实施路径:
首先,我国企业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交易,这一方面是为了在国际市场中集中力量,占据优势地位,获得更为有利的价格条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帮助我国企业能够通过实际交易来迅速熟悉商品期货领域的国际规则,做到拿来为我所用。其次,在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我国要引入大宗商品的期货交易机制,充分运用这一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且逐步获得在这一领域的规则制定权,使我国企业获得“主场优势”。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建立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中心,这也是解决大宗商品定价权矛盾的最关键途径。例如,随着我国铜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对国际铜交易价格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强,上海期货交易所在与国际期货交易中心的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已经成为与伦敦金属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并列的国际三大铜价定价中心之一。
目前,许多大宗商品的国际期货交易市场尚未发展成熟,我国可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尽快建设我国的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并且通过国际并购等手段实现这一交易体系的全球布局,争取利用先发优势形成相应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中心,以彻底解决大宗商品定价权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期货市场的建设并不仅仅是金融部门自身的任务,它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在具有强烈外部性和规模经济的金融领域,政府的支持与规划是其快速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