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上市公司在香港又出事了!据报道,香港的廉政公署在11月30日采取行动,拘捕香港上市公司创维数码共10名高层人士,当中包括公司主席黄宏生、3名执行董事及1名财务总监。怀疑有人涉嫌透过贪污手法串通会计师造假帐,以协助公司上市、进行诈骗及挪用公司资金。
可以说,在海外上市的国内企业出事已经不是司空见惯事情了,从欧亚农业开始,出现了一家又一家,尽管这些出事的企业最后的结果是鸡飞蛋打、身败名裂,同时也无损香港金融市场的筋骨,但是这类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早已臭名远扬了。如果诸如此类的事件还是接二连三,那么国内这类企业要想进入海外市场看来会越来越困难了。
现在我们要问的是,国内企业到境外上市为什么会一家又一家接二连三地出事?是因为海外的公司上市,上市标准宽松而事后监管严厉吗?是境外的市场对中国的企业了解不多,容易被国内企业所蒙骗吗?还有因为国内股市文化所致,而让境外股市也“A股化”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都能够找到一些这类事件所造成的理由,但这仅看到这类事件所显示出来的表象,却没有看到问题的最大根源应该是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A股化”。
因为,在境外一个发达成熟的证券市场,尽管企业上市的标准与程序都会十分简单,但是其规范、严格、透明是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无法比拟的。一家企业想到海外哪一个市场上市,这家企业就得完全符合该市场的要求与标准,就得有透明的信息接受市场监督。如果达不到这种要求与标准,这家公司要想上市是不可能的。比如,中国人寿2003年在美国市场上市,不也是反复多次才上市成功吗?
既然境外的证券市场有如此规范的标准、严格的条例、公司信息与上市程序的透明,但为什么创维数码等公司能够过关斩将,欺诈蒙蔽过关呢?这里面既有巨大的利益诱惑,诱使一些人违法,也有香港与内地信息互通缺乏,香港的中介机构对国内的企业了解不多之原因。如果国内的政府在这些方面能够向香港的中介机构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对这些企业有一定的评估,那么这类公司想漫天过海并非容易的事情。
也就是说,由于两地信息交流上的不畅通、国内有效的企业信用机制没有确立,再加上一些企业制度安排上的差异性等,这些都成了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时欺骗国外投资者的有利条件。但是,最为重要的是国内股市文化开始向境外市场漫延,如果国内企业海外上市“A股化”,那么,创维数码要作假造假也就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
所谓的国内企业海外上市“A股化”就是把中国企业上市的股市文化移植到境外市场。因为,在A股市场,尽管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不少成绩,但是该市场完全是多数中小投资者只有亏损、只有个人财富被他人掠夺与剥削的市场。
根据蒲少平的研究表明,十四年来,上海与深圳上市公司创造利润仅6965亿元,却从社会公众股东手里融资9675亿元。这个数字的比照结果是,大股东净资产的增值多靠新股发行及再融资获得,亦即溢价过程中流通股东的贡献。或者说,对社会公众高溢价发行新股和配股直接的结果是,发起股东大获暴利,社会公众利益大受损失。而一级市场过高的发行价格难免令上市公司产生作假的冲动,虚假信息引发的各种过度投机和违规行为,从而导致整个市场失信。
我们可以看到,国内证券市场有一个很特别的现象,即凡是通过自由方式进入市场的投资者只亏不赢,如中小投资者;而凡是通过政府批准进入市场参与者只赢不亏,如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及证券中介机构等。这不仅说明了这样的市场规则有严重的利益导向,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市场规则,而这些制度规则不公平性最集中地表现在上市公司的股价高溢价。而上市公司为了达到以劣质产品卖高价的目的,无不采取其极。加上证券监管不严或作为不大,市场劣质公司就十分泛滥。而国内的一些公司也试图以此文化带到海外,想与海外的市场过招,结果多以是天蛾扑火、自取灭亡。
因此,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内企业到海外上市,绝不可把A股文化带到海外市场,更不要以侥幸的心理来试探境外市场监管者火眼金睛。这种侥幸的心理或许可以蒙蔽一时,但不可蒙蔽一世,最后事情败露,肯定会让该企业身败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