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一直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最大障碍。这些年来政府一直在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化解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如1999年的14000亿元债转股剥离,最近中行建行注资,而工行还有4000多亿等待着政府出台处理之方案。可以说,无论是从哪个角度上说,化解国内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是没有多少错的事情。但是,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被剥离来之后应该如何处置,应该在处理的过程中如何减少风险,则成了最近国人十分关注的事情。
为了处理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1999年中国政府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分别收购经营处置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约1.4万亿元不良资产。当时财政部明确,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为十年,即在处置完不良资产之后将被关闭。而后财政部又提出要求至2006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这些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必须全部完成。据银监会最新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9月末,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处置不良资产5876.2亿元,实行了债转股的有4596亿元,资产管理公司手中还有5300亿元左右的不良资产需要处置。也就是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处理任务还十分艰巨。
为了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理的步伐,不良资产的处理开始以不良资产包的方式向外国金融机构拍卖。据了解,从2001年11月华融将账面值为108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包出售给以摩根士丹利为首的投标团开始,到目前,大的不良资产包几乎都被外资所包揽。如全球最大的财富管理公司瑞银集团已完成向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购入总值1.85亿美元的不良贷款资产。此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招标,向由通用电气全球金融重组资产管理公司和摩根斯坦利房地产并购基金亚洲有限公司组成的投标团成功打包售出了账面价值17.8亿元人民币,涉及153户企业的不良贷款等。有研究表明,未来两至三年内,海外投资者将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说以此来帮助中国银行业加速改革。
也正是大量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理市场时,此举引起国内不少学者与媒体大量的质疑。全球著名投资银行和基金公司为什么会对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表现出极大兴趣?其真正目的是什么?是真的来帮助中国银行改革吗?还是钻中国银行改革的空子赚钱?在此我们既不可戴上有色眼镜来看世界,也不可不密切关注这事态的发展。
可以说,在商言商。外国金融机构对中国的不良资产感兴趣,并非是它们如何关注与帮助中国的银行体制改革,而是在于这些生意获利。无论是从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如果无利可图,它们对国内银行的不良资产是不会感兴趣的。
而处理国内银行不良资产的有利可图,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不良资产本身就有价值。正如有业内人所指出的,银行不良资产是一座有待发掘的“矿床”,中国的不良资产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严重缺乏续投资金而造成的不良,项目本身具备可观的潜在经济效益。许多不良资产都是计划经济时期配置不当的资源,不少债务企业生产设施齐全、自然资源丰富、具有潜在增长特性。投资者通过对这些企业技术、资金上的投入,通过各种资源的整合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常常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使这些企业的经营发生改观。
二是不良资产处理的价格上的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以巨额的批量及低价来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一则把国内购买者排除在外,二则节约资产管理公司处理这些不良资产的成本及处理的时间,三则价格低对外国金融机构有很大的吸引力。加上外国金融机构承诺在买到资产后,将对这些不良资产追加投资使其升值,这就使得资产管理公司更有意愿把银行不良资产向外国金融机构出售。
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外国金融机构买到这些资产后,不需要追加过一分钱,而把“买”来的不良资产全部都交给当地的中国人处置,它们自己则忙于收集从中得到的国内银行的客户信息等。这样,对外国的金融机构来说,不仅可能轻易地获得利润,而且获得一个潜在收益的附属品,即第一手的客户信息。这些客户信息既是外国金融机构了解中国实际经济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它们今后进入中国市场的基础。
在这里,确实存在着几个十分可质疑的地方。外国金融对国内银行不良资产感兴趣,并非它们如何出于什么公益心,出于它们对中国金融改革的关注,而是一笔有利可图、一石几鸟的好生意。但是,这笔好生意为什么中国人自己就不行,钱自己赚就不行,就是要把这生意、这利润让外国人来赚呢?是国人没有这种能力,没有相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吗?但又不是这样。正有文章所指出的,对不良资产的处理,外国金融机构也是在干中学,边做边学。既外国人能更学,为什么中国人学就不行呢?更何况在对中国的情况了解上国内肯定比外国人有更多的优势。比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会比外国的金融机构对这些不良资产的情况会更不了解吗?非也。对此,问题可能出在相应的政策上,因此,如何破除政策上国内企业进入障碍,如何破除国内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政策上的障碍,是化解外资蜂拥而来、国人袖手旁观之怪象的关键。
还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什么希望把大量不良资产只卖给外商,除了政策上的障碍外,是否还有其他一些非市场因素,相应部门应该严厉审查。因为,中国的拍卖市场离真正规范的市场还相去很远,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中,什么非市场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不良资产的贱卖,获得利益不仅有外资,可能还其他方面的人。
至于有人称,让国际金融机构参与国内不良资产的处置,除了经济账不划算外,更大的隐患是可能因此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因为不良资产处置不是一个跨国行业,它涉及金融业的商业机密,通过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外资银行获得了中国金融业的商业机密。我想,在这方面也就用不着太担心了。这些客户的信息资料真的是那样重要,我想有些是过分夸大其作用,甚至把这些东西联系到金融安全的角度上去更是小题大做。
总之,对于如何减少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的风险,我们不用担心外资进入获得多少利,而是要把外资与内资企业放在同一起跑线竞争,不要用歧视性的政策把国内企业排除在外。同时,不良资产的处置应该多元化,更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匆匆忙忙地把资产贱价卖给外国投资人一了百了。还有,在商言商,外国投资者用商业眼光看这些不良资产,如果他们购买对中国的金融改革有利也没有什么不可,但不可把商业行为上升到政治层面上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