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健全程度是社会公平程度的体现。研究表明:相对完善的保障机制能增强社会成员的安全感,缓解社会贫富矛盾、城乡矛盾以及官民矛盾,建立新型的信任机制。
在中国,地区社会保障健全程度还直接关乎银行债权的保全。很多研究者已经指出,现行《企业破产法》以及《企业破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和破产条件这两个焦点问题上,存在不尽完善之处。在劳动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地区在社会保障方面历史欠帐太多,其直接后果是造成银行债权追索难、不良资产回收率低,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债权人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弱化,形成地区金融风险的潜因。可见,至少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
一、社会保障及其功能
1、社会保障的内容
人类社会总会面临各种生存的危机,而且,总人口中必有一部分人须在外界的帮助下才能度过危机。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缓和社会矛盾,政府有必要制订并运用公共资财去实施诸如救灾、济贫、养老、保健等社会政策,即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最初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互助或他助的形式出现的。在西方国家,宗教产生之后,慈善事业发展起来,社会保障又多了一种形式。16世纪后期,英国的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大批农民失去了土地,贫困、失业现象严重,使得当时的英国社会矛盾加剧。英国政府于1601年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介入济贫事务,堪称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里程碑。
但是,真正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是19世纪80年代德国制订并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在工业革命取得胜利之后,欧洲国家先后进入的工业社会,商品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社会结构日益复杂,阶级分化也日趋明显,形成了以城市工人成为主体的庞大的无产者阶层。以家庭为单位的失业、疾病等风险开始演变为社会风险,致使工人运动日益高涨,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那时,仅靠社会济贫措施和慈善事业已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社会矛盾,需要建立新的安全机制来确保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应运而生。从1881年至1889年,德国先后制订并实施了疾病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和老年与残病保险法。客观地说,社会保险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产生了良好的作用,因此,世界各个国家相继效仿。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救济为最低目标,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为发展方向的一种维持社会安全的制度。
(1)社会救济。社会救济在古代就已经出现,其表现方式主要是救灾济贫和慈善事业。现代的社会救济的内涵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于弱势群体提供经济救济与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它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的政府的职责和义务,从而使得社会救济经常化和法制化了。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对劳动者因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劳动时进行收入损失补偿,使其能继续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行,借以保证社会安全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的核心和主体,它保障的对象是人口中最多、最主要的部分。当然,它所承担的风险也最多,包括导致劳动者丧失收入来源后的生育、养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所有的风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的社会保障,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任何公民都必须尽到缴纳保障费的义务,才有享受收入补贴的权利,而缴费水平与其工资收入水平直接相关。就此而言,它是一种收入保障制度。它与社会救济不同之处在于:后者解决的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危机,而社会保障解决的是劳动者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从本质上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社会不可缺少的社会安全机制。
(3)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它不仅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提供一定的收入补偿,更多地是通过建立公共设施和提供必要的服务,改善被保障者的生活状况。它并不着眼于保障个人目前的生活需要,而更要保障其赡养家庭、培育后代的需要。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社会保障的功能可以从经济和社会等两个方面来考察,从本文研究的对象来看,这两个方面都对金融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的影响。经济的波动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使经济周期得到平滑。例如,当经济高涨时,从业人员的收入增加,相应地社会保障的收入也增加,而社会保障支出则相对减少,总的结果,是整个社会的消费得到一定的抑制。这种作用被称为“内在稳定器”功能;内在稳定机制的存在,对约束经济过热有一定意义。相反,当经济处于衰退时,失业增加、居民工资收入相对减少。此时,社会保障的收入减少,而社会保障支出增加,总的结果,是整个社会的消费受到一定的刺激。同样,这种内在稳定功能有弱化经济衰退的作用。
从历史的经验来看,经济波动幅度越大,银行产生的不良资产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既然有“熨平”经济波动的作用,就也有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积极效果。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稳定社会的功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一部分人因为竞争力强而获得较多的收入,而另外一部分人则会因为竞争力不足或其他原因而陷入贫困。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通过立法,以社会保障税(或所得税)的形式将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集中起来,再以社会保障支出的形式转移支付给低收入者,使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减少。通过这种安排,社会总体的群体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间接地,便有降低金融违约概率的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
1986年之前,我国城市职工实行的是单位统包形式的福利制度。无论是医疗开支,还是退休金的发放,都由单位负责。在这种体制下,社会保障事实上被单位化了,从而形成了严重的企业(单位)办社会的现象。1986年7月份开始,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始对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进行改革,将以前由企业负责的社会保障功能剥离出来,退休养老实行社会统筹,并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等(1986年7月国务院出台《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它标志着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开始启动,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十多年来,我们基本上废除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统包的社会保障模式,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新的完全市场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然没有能够建立和完善起来。尤其是在东北等国有企业比重较大的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有不小的差距,并且给当地的金融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政府财政投入太少,不利于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我国政府在财政方面的投入一直都比较少。可以将我国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比例与国外进行比较。在欧盟国家,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支持的力度都比较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都比较高。例如,1994年丹麦为33.7%,德国为30.8%,法国为30.5%,荷兰为32.2%,芬兰为34.8%,英国为28.1%。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是多少,国家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统计数据,根有的学者测算,目前国家用于失业保险金支出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合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6年为0.16%,1999年为0.51%。在社会保险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方面,德国1994年为33%,新加坡1996年为42%,匈牙利1998年为50%,丹麦1998年为70%,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险费用才占总财政支出的6%左右。发达国家高福利高财政教训固然值得我们吸取,但我国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力度也未免太低。当然,我国政府已经统筹考虑,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到15%~20%。
我国进行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带动大部分人达到中等生活的水平。然而,剧烈的社会转型,固然使得一部分人富裕了起来,但也使得很多人群在市场竞争中陷入了贫困:在有限的收入增长背景下,这些人群却面对着快速增长的住房、医疗、教育支出,因而呈现出相对贫困的状态。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9月26日公布的《首次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调查总报告》披露:在我国,10%的最高收入的富裕家庭占有了45%的全部居民资产总额,而最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总额仅占全部居民总额的1.4%。
2、社会保障面太窄。在社会保障面方面,我们远未建立起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仅仅是对一部分特殊社会群体给予了特殊的待遇。例如,4亿多城镇公民成为了13亿多中国公民的特殊主体,他们可以享受到8亿多农民享受不到的社会保障待遇;1亿多城镇有职业者,又成为4亿多城镇公民的特殊主体,可以享受到其他城镇公民享受不到的社会保险待遇。由于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太窄,所以,到2001年底,尽管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超过了1.4亿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也有1亿多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有9400万人,但是,加起来的享受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的人口总数仍不及中国总人口的1/10。
3、社会保障水平太低。我国城市贫困人口约有3100万,约占城镇总人口的8%。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城市低收入保障的资金为23亿元,按当年领取低保金的人数1170.7万人计算,人均仅有16.37元/月;2002年,全国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的人数为2053万人,中央财政用于低保的资金翻了一翻,但因低保对象也几乎翻了一翻,人均保障收入基本上没有提高。2003年度,我国城市低保对象达到2235万人,比2002年增长了170万人。全国共投入低保资金近14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投入92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百分之百。截止2003年底,全国城市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155元,但实际平均补差为每人每月56元,个别地区仅有20元。
4、社会化程度不高,导致地区差异大。社会化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内容上看,它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对象的社会化;二是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给付的社会化;三是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在这些方面,我国都做的非常不够,不仅保障对象的面很窄,而且统筹的层次很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统筹仅限于地市一级,无法发挥社会保障在全社会范围内互助互济的功能。因此,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必然也表现在社会保障的差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