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银行业正在急速向外资开放,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程度之深,均堪称前所未有,为全球所瞩目。金融机构力推大举对外转让股权、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改革路径,其主要动因在于:认为引入外资可以完善国内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控制和减少不良资产。
简单来讲,引进外资背后的金融改革指导思想是:以股权换制度,以股权换技术,以股权换信用文化。那么,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真能如愿以偿吗?
以国内某银行引入外资后的公司治理运行情况为例。自1999年以来,该行先后引进汇丰银行等外资,外资股份比例达到18%。因外资的引入而设立董事会,后来又设立了监事会,但实际运行基本还是按照原来的模式运行。
再从经营管理来看,汇丰银行入股这家银行之后,签订了一系列的技术援助协议。但并未将其核心管理技术传授给该银行,即使是像成本分摊方法之类并非核心的技术,问他们也不肯说。对此,穆迪投资今年6月份发布的关于中国银行业的报告做出了很好的解释:只拥有少数所有权的外国投资者可能不会有强大的动力去尽力提供技术和管理意见。
确实,没有控股权的股东,只可能是财务投资人,将其引入所能带来的"技术性溢出效应"价值几何,值得推敲。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其实中国金融风险和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远非银行体系自身那么简单。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枢纽,它在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过程的同时,也反转来强烈地受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过程的影响。因此,表现在金融部门中严重的金融风险,有相当的部分事实上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的集中和综合的反映。
这样一种认识,推动人们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调查,行政干预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要占到总额的80%,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则占全部不良贷款的20%。
更为令人关注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最近发布的一份关于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报告,发现中国金融部门资产质量之优劣,竟然70%以上取决于金融体系外部的体制环境。
基于人民银行和社科院的调查研究,人们清楚地认识到,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和金融风险的原因,远比人们直观感受到的要复杂得多。中国的金融风险不仅来自于金融部门自身,而且也来自于各类非金融的环境。
这意味着,在制定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或者,如人们常说的,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战略的时候,我们不仅应强调加强金融部门的自身建设,同时更应关注那些作为金融部门服务对象同时也构成其生存条件的各类非金融的环境因素)----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从国际经验看,银行危机的出现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市场的变化或经营上的失误,另一个是在制度安排上和机制上出了问题。第一种情况是财务问题,通过注资和融资可以使银行得以新生;而制度上、机制上、观念上的问题是不可能通过财务安排解决的。中国银行业的现状显然是在制度安排和机制上出了问题。它的改善远非一朝一夕之功,它有赖于中国经济社会体制性和机制性的一系列深层次改革的推进,绝非将股份转让给外资那么简单。
对此,不乏有识之士的清醒看法。吴敬琏先生最近一再表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会否演变成一场圈钱游戏?而有分析人士更是以光大银行为例,质疑中国现有的银行改革思路,认为银行改革在一个法治化不好、经济素质差的地方是不会成功的。而实证研究显示,外商和民营银行股权的大小和银行的经营绩效无关,大众持股比例多寡和国有股权的大小也与银行经营绩效无关,因此以上市为导向的银行改革不是晚了,而是早了。只有企业素质持续提高,法治化建设不断推进,银行才可能会慢慢好起来。
尽管有些分析人士的观点有些激进,不过细品起来不无道理。按照摩根士丹利(亚洲)总经理吴长根的分析,中国内地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之前,必须在自身的体制、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但这种改革并非银行自身所能为,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在目前的环境中并没有建立起来。如果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银行改革不能同步进行,银行改革很可能无疾而终。
毫无疑问,在中国承担化解金融体系体制性风险重任的,只可能是政府。显然中国银行业的体制问题症结是不可能简单借助向外资转让股权来解决的。那么如此密集地大规模向外资转让金融机构股权的改革路径是否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地检讨?我们的银行为什么要以低的折扣让利于与中国体制性金融风险改善几乎毫无关联的外资机构呢?这其中明显存在一个逻辑悖论----不承担风险者居然享受高收益,个中的蹊跷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