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规范法人权益提高公司质量(王国刚;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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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障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建设。10多年来,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不仅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也严重制约了股票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几个突出的现象是:上市公司号称是各类企业中的优质公司,但其每年的平均盈利水平并没有明显超过非上市公司(甚至在有些年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公司一旦上市,在获得数亿元资本性资金后,不但业绩没有明显提高,反而逐年下落,陷入了“1年优、2年平、3年亏”的怪圈中;一些上市公司用各种方式进行财务造假,欺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已成为严重制约股市健康发展的基本因素,因此,提高其质量是全面振兴中国股市、保障股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根本性工作。
部分上市公司法人权益受到严重伤害
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法人权益不规范是一个主要问题。上市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主体,本应拥有由民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益,同时,也应承担由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但在中国实践中,受各种因素影响,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法人权益受到严重伤害、难以忠实履行应尽义务。主要表现在:
第一,大股东权益侵害公司法人权益。在一些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拥有着控制权,他们错误地将自己的要求理解为公司的法人权益要求,由此,将上市公司资产看作是自己可支配的资产,任意改变上市公司募股资金投向,随意调用上市公司的募股资金,以上市公司资产为担保申请银行贷款,进行非公平的关联交易以转移上市公司的盈利,甚至在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主持财务造假。将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的行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
第二,地方政府部门侵害公司法人权益。一些地方政府运用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管理上市公司,通过“推荐”高管人员或其他行政机制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在此背景下,向上市公司“推荐”投资项目、要求上市公司“并购”不良企业以及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其他方面的运作。当上市公司出现问题时,这些地方政府又运用行政机制予以掩盖、“协调”或纵容作假,给广大投资者以误导。
第三,高管人员侵害公司法人权益。一些高管人员视上市公司为自己的机构,出于自身利益或形象不仅不抵制大股东、地方政府部门等对公司法人权益的伤害行为,而且与他们合为一体,为他们出谋划策,甚至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公司法人权益。几个突出的现象是:有的高管人员通过资产置换、关联交易等路径将上市公司资产(和收益)转入自己的公司中;有的高管人员利用上市公司资产为自己亲属的公司提供担保,甚至直接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为自己牟利(包括炒股);有的高管人员不严格履行职责,仅凭兴趣和关系进行投资项目的决策;有的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对伤害公司法人权益的现象“睁一眼闭一眼”。
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权益需注意的地方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必须保障和规范上市公司的法人权益,为此,需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第一,根据新出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全面界定公司法人权益。法人权益是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公司所拥有的各项权益的总和,其基本内容由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界定。在实践过程中,这些权益由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管人员代为行使,但由此绝不意味着,公司的法人权益就成了这些股东、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权益。两个基本的理念应当弄清:一是公司作为一个法人机构,其本身是不会违法违规的;只有那些代表公司行使法人权益的人才可能违法违规。二是不论是股东、董事还是高管人员都必须以维护公司法人权益为其行为的基本准则,纠正和反对各种伤害公司法人权益的现象。为了约束股东、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行为,应变违法违规处罚成本的公司承担制度为当事人承担制度,实行问责制度。
第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维护公司法人权益的制度和程序,其核心内容是,在明确股东大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与高管人员等各自权益边界的基础上,形成这些机构、职务之间的以维护公司法人权益为中心的相互制约关系,保障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收益增加。根据上市公司多年来发生的种种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形成这些机构和各种职务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明确议事程序、表决程序和决策程序。另一方面,鉴于国企上市公司中屡屡发生由政府部门审核和“推荐”高管人员的现象,这些高管人员很容易将眼睛盯住上级行政部门而不重视维护公司法人权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过程中,应着力强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人事权,弱化由行政部门对上市公司人事关系的直接干预。
第三,根据市场状况的变化,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上市公司的法人权益在业务发展中扩展,维护公司的法人权益必须落实到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的过程,实际上是全面检查公司业务竞争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过程,是界定公司未来走向、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的过程。一家上市公司,如果没有比较完善的发展战略,就很难在日趋复杂的市场竞争中求得有效发展,维护公司法人权益也就无从谈起。公司发展战略界定了公司未来发展的总目标和达到这些目标的各种措施,这意味着,如果不发生意外,公司将按照此路走下去,由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一发展战略来判断公司的未来(因为投资者购买的是公司未来收益),并依此约束上市公司乱投资、乱并购和无序发展的行为;监管部门也可以依此监管上市公司的相关选择和市场行为。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是夯实股市基础的最基本的制度建设和行为规范化建设。只有将这一工作做实做好,才有可能树立起中国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才能真正提高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从而保障股市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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