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公司董事长楼继伟11月29日在欧洲货币杂志举行的会议上表示,中投公司主要投资国际市场组合产品,以国际金融组合投资为主。
中投公司的应运而生,实际上担负了两方面的政策期望。一方面是通过分担外汇储备管理职责,降低管理大规模外汇储备的压力,增加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是促使外汇储备投资渠道多元化,增加收益。作为金融改革的新生事物,中投公司除了面临此前论者曾担心的收益率、人才结构等方面的困难之外,其投资策略本身带来的外汇管理体制定位冲突,也同样不可忽视。
一方面,中投公司始终面临着制度环境的迷局。具体来看,一是缺乏法律的充分支持和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职责由央行及外管局承担,法律条文找不到明确授权央行或外汇管理局以外的其他任何机构有权从事外汇储备资产的经营管理活动,这意味着中投公司并没有充足的法律理由获得国家外汇资产的经营权。
此外,中投公司依据《公司法》成立,而无论是资本形成方式,还是董事会确立等具体问题都与现行《公司法》有冲突。对于未来中投公司外汇投资业务的范围限定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文件。所有这些,都使得中投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有些难以“名正言顺”,而严谨的法律支持和约束,是多数国家主权财富基金所必需的。
二是在部门协调方面并未完全理顺。在中投公司成立过程中,类似发行特别国债之类的问题,已经反映出财政与货币管理部门的协调并非高效率。将来,随着中投公司管理外汇储备规模的扩大,双方在国债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方面会产生更多的协调需要。许多国家的财政部和央行分别负责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而这在中国还需要一个长期探索和磨合的过程。
最后,中投公司的战略也面临“必要性”考验。日前,兼任中投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表示,中投公司的投资计划一分为三,包括投资中央汇金公司、注资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用于投资全球金融市场。
这一投资策略,可以看做汇金公司职能+外汇储备投资两个职能的叠加,其新战略价值所在是海外投资,但由于缺乏投资经营和可选择的投资对象,最大的困难也在于此。我们知道,原有外汇储备投资的主要对象是美国国债,在克林顿时代美国由于产生大量财政盈余,开始赎回和减少国债,当时迫使外汇储备管理适度转向其他高等级的股权和债权投资,多年来实际上已有了较好的成绩。
如果中投公司难以在此方面有所突破,那么代替外管局进行外汇储备投资管理的战略价值,就会遭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