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对上市没有兴趣而不再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ST本实B以外,深交所在近两年内已经没有强制一家上市公司退市了。
与此同时,一大批长期停牌的暂停上市公司纷纷咸鱼翻身。2004年就被暂停上市的ST中辽,在雪藏5年后于2009年6月5日奇迹般恢复上市,当日最大涨幅高达742.29%;2009年9月11日,暂停上市近3年的ST美雅和ST成功恢复上市,当日涨幅分别达到836.78%和515%;2009年6月5日,ST兰宝恢复上市,复牌后涨幅更是达到惊人的1857.89%,创下历史最高记录。受到这一系列成功案例的鼓舞,早在2006年就被暂停上市的ST圣方、ST嘉瑞均于近期高调推出了自己的借壳上市方案。
对于ST公司为何能长期“腐而不朽”,绝大部分投资者都会十分困惑,因为按照上海、深圳两交易所公布的《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在暂停上市当年的年报披露后必须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同时交易所应当在收到申请的1个月内作出恢复上市或退市的最终决定。
其实,“魔鬼”就藏在细节中。我们来看看ST嘉瑞在2009年11月3日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揭示的细节:“2006年4月13日,因2003年、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2月27日向深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2007年3月5日,深交所正式受理了本公司的申请。截止到目前,公司仍按照深交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资料”。也就是说,ST嘉瑞就是通过“补充资料”赢得了3年的“缓刑期”,最终等来了挽救自己的“白马王子”。
交易所给予暂停上市公司 “缓刑期”的法律依据,就是现行《上市规则》第14.2.18条最后一句很不起眼的话:“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是否每家暂停上市公司都有权获得补充材料的时间、补充材料的时间长短等一系列问题均无明文规定,只能由交易所和当事人“协商”确定了。
上市公司在中国属于非常特殊的群体,退市与否牵涉到无数人的敏感神经。不仅上市公司数量是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而且很多地方政府都将当地GDP的发展寄希望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再融资。对于上市公司原股东来说,保住上市地位就意味着保住了一棵“摇钱树”,一家没有任何资产和业务的空壳公司就可以卖到2亿元以上。对于打算借壳上市的重组方来说,打着“灯笼”才能找到一家如意的壳公司,一旦相中后绝不轻易撒手,因为直接上市需要两三年的苦苦等待,还不知最终结果如何。更有甚者,某些上市公司如果因退市而被迫破产将会牵涉一大批有权有势的人,但只要这家公司被重组了,一切问题都被掩盖……
交易所对暂停上市公司的网开一面,受益的是地方政府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人,但损失的是“价值投资理念”和“价格发现功能”这两块证券市场存在与发展的基石,让中国的证券市场长期无法摆脱“赌场论”的指责。曾经被寄予厚望的创业板更是变本加厉,其制度根源就在于此。
虽然证监会主要领导曾多次强调创业板将加大退市力度,不允许再玩借壳上市的游戏,但市场投资者又有几个人会相信呢?2007年初,深交所为了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质量,特别制定了《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但当前的现实是一大批中小板上市公司纷纷卖壳重组。中小板公司很容易通过卖壳重组方式逃避退市,主要原因就在于股本小、重组成本低。而创业板股本更小,个个都是优质壳资源,更不用担心找不到重组方了。因此,创业板当前的疯狂是完全有理由的。
为了让市场尽快恢复理性,让“十年怀胎”的创业板拥有正常的外部生存环境,交易所应当立即强化主板和中小板的退市机制,而不是纸上谈兵式的风险教育。
《上市规则》吸取了世界各国证券市场近百年的监管精华,不可谓不是一部好制度,但第14.2.18条一句丝毫不起眼的话,就让整个上市规则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没有及时转变,监管者自身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在监管失效的情况下,任何金融创新都有可能走向人们预期的反面,目前市场呼声很高的股指期货恐怕也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