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国际化概念的提出由来已久,但是真正拉开人民币国际化帷幕的却是金融危机的发生。它使世人进一步认识到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更让国人意识到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的转变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历史的必然。
2008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人民币国际化做出良好的布局,2009年国务院,国务院联合六部委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我国五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更是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卖出件事的步伐。到目前为止,对人民币国际化的路径研究主要从8个方面展开。
1、边境贸易结算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与有关邻国就已开始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2003年9月, 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边境贸易外汇管理方法》,允许在边境贸易中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掀开了人民币区域化之幕。迄今为止,中国已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和哈萨克斯坦等8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有关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协定。巴基斯坦、尼泊尔、越南、俄罗斯和蒙古等多个国家已通过立法,允许在出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马来西亚、韩国、柬埔寨的中央银行,已将人民币作为其储备货币之一。
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经由非正规金融体系主导,逐渐发展成为由大型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体系主导。在支付结算上,中国边境地区的银行机构与对方银行互开边贸结算账户,互开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和对方货币。结算方式包括转账结算(信用证、汇款、边贸银行汇票、边贸结算专用凭证结算、边境贸易汇款委托书等)和现金结算。
2、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
香港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它在特殊年代曾经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连接点”。在我国金融全球化,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再次承担了试验点与缓冲区的重要任务。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11月,宣布香港相关银行可以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业务,人民银行将为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为配合香港开办各项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还发布了《关于境内银行和个人办理与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标志着香港人民币业务正式推出,人民币首次可以成为境外居民持有资产。在借鉴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宣布为澳门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标志着澳门人民币业务的正式开始。
香港人民币业务自2004年推出以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于2009年7月推出之前,参与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香港参加行)提供一系列的零售银行服务,包括存款、兑换、汇款、扣帐卡及信用卡、支票,以及认购与买卖人民币债券的服务。2009年7月开始,香港参加行提供的服务更多元化,包括新增了贸易融资的服务。
2009年9月,我国政府在香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分为3个期限。其中2年期国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5年期国债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3年期国债将视认购情况在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之间配售,零售部分将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国债首次在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也是首次在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人民币计价的主权债券,因而被认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不仅为国际金融市场提供新的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也为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提供定价基准,推动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本质就是指人民币在本国的国际贸易中执行计价和结算的货币职能,它包含的内容主要是允许进出口企业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结算。在我国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既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又有坚实的实践基础。
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报告,2010年年底,我国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序开展,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取得明显进展。2010年各试点地区共办理人民币跨境投资个案试点427亿元,共批准跨境融资人民币结算试点项目16个、金额814亿元,其中已放贷13个、金额275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步入快速发展期。
4、人民币贸易融资
人民币贸易融资从广义讲,包括出口信贷在内的各种为贸易提供的融资服务均属于贸易融资。而狭义的贸易融资指以银行为依托办理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等各种贸易结算业务,为客户提供的表内资金融通和表外信用融通。表内资金融通包括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应收账款购买、保理、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表外信用融通包括开立信用证、提货担保和各种保函等。
(1)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国家为支持本国产品出口,通过采取提供保险、融资或利息补贴等方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向进口国政府、银行或进口商提供的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国外进口商购买本国的船舶、飞机、电站、汽车等成套设备以及其他机电产品。
(2)人民币出口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指在贸易过程中销售商一方根据销售合同以及相关协议,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或出售给银行,从而取得贸易融资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200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功为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印度尼西亚贸易伙伴之间的一笔进出口交易提供了人民币出口保理服务,这笔业务是全球首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业务。
由中国商业银行为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不仅可以有效缓解境外购货商人民币资金不足这一制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对帮助我国外贸企业防范收款风险和汇率波动风险,促进外贸产业的企稳回升和健康发展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5、境外人民币贷款
在2007年的3月,中国人民银行就已经颁布了《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政策性银行可以对外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在2009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国国际收支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政策性银行对外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目前境外人民币贷款除了在巴西的石油换贷款协议中得以体现外,还没有更多相关业务出现。但是作为人民币批发业务的境外人民币贷款应该是人民币国际化中最重要的筹码,它直接可以运用于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能源开发等领域。
6、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指交易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一定数量货币与另一种一定数量货币进行交换。当两国中央银行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时,表示两国(或地区)承诺一定的货币互换额度,通过互换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或地区)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它体现了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的意愿,并以此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人民银行先后与韩国央行、香港金管局、马来西亚央行、白俄罗斯央行、印度尼西亚央行、阿根廷中央银行签署了总计6500亿元人民币的六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与以前我国央行与其他国央行签订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多是美元/外币的形式相比,金融危机以来的货币互换协议都是采取的人民币/外币的形式,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首次直接避开美元而签订的双方货币直接互换的协议。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虽然只是为了应对短期流动性问题,但是它增加了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活动范围,增强了人民币作为国际协议计价货币的作用和地位,促进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为进一步的区域金融合作奠定基础。
7、石油人民币
金融危机之后,国际货币体系处于不断变化整合的进程。一些产油国政府在与他国的石油交易中都在寻求非美元化,故而“石油欧元”、“石油日元”陆续登场,国际石油定价和交易货币多样化趋势开始形成。石油人民币的概念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
我国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大国,已有不少石油出口国表示愿意接受人民币结算方式。在实际运行中,2009年10月我国先后与俄罗斯和巴西签订了“石油换贷款协议”。尽管两份“石油换贷款协议”中的贷款仍然是美元贷款,但是在谈判中,使用本币结算已经进入谈判议题,为人民币进入石油定价和交易系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8、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
对于人民进入SDR篮子的设想却也不乏其人。蒙代尔认为,“人民币已成全球最重要货币之一,即使没有实行自由兑换,2010年底重新制定SDR组合时也应该加入。”。尽货、管2011年底人民币未能纳入SDR篮子,但是对人民币进入SDR的预期却是越来越高。对于将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货币篮子的提案,是比较可行的增强人民币国际地位的建议。但是构成SDR篮子的价值基础包括该货币的出口价值和官方储备价值,因此,提升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地位就成为提高人民币在SDR篮子中权重的重要方面。
结论
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与已经充分发展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人民币的国际化并不是要取代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投融资和资本市场循环流通机制,解决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和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相匹配、不相协调的问题,打造出与经济实力相适应的国际化货币,使人民币在国际货币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还应该对人民币国际化的概念保持谨慎的态度,这也是我国悄然实行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