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后,中国银监会开始落实新协议在中国的落地和执行问题。通过将新协议的主要内容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中国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与之前的资本监管要求(特别是2007年的《新协议实施指导意见》)相比,最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有两个值得关注的变化,其一是资本监管更加严格,资本界定、资本的构成以及风险资产的计量等,都较以往标准更高,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要求)也有大幅提高,并略高于国际标准。其二则是扩大了监管实施范围,之前的实施主要集中于新资本协议试点银行(都是大型银行),而最新的要求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这意味着,除大型银行外,众多的中小银行(包括农村中小银行)也面临着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一、农村中小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难点
有效的资本管理包括资本计量、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它们是互相联系,并渗透于各项业务当中。但是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尽管一些农村中小银行己开始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引入了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并制定了相关的资本管理办法,但与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此外,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仍偏向于满足监管要求,从总体上说仍是一种被动、事后的管理。对于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没有深刻的体会,导致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两条线,没有形成对风险资产和资本回报的有效约束机制。加之外部环境以及银行内部基础设施的缺失,农村中小银行的资本管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
1、资本管理意识薄弱,短期行为比较严重。
由于缺乏资本观念和受传统经营管理思想的影响,目前多数农村中小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树立起资本约束的观念,不能以资本先导的理念指导业务的发展,存在“速度情结”与“规模冲动”,将市场份额、规模扩张等作为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使得风险资产的扩张尚未形成相对理性的控制机制,资本的增长落后于风险资产规模的增长,最终陷入资本困境。与此同时,资本管理的短期行为仍比较严重,没有制定持续性的资本计划和资本补充机制。
2、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是整合银行风险的平台,但能否对风险进行精确量化及科学管理,则反映了一家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而对大多数农村中小银行来说,风险的量化管理,恰恰是软肋所在,主要体现为,风险管理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比较落后,缺乏对资本和风险统一的计量方法和手段,导致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无法有效计量各类业务的资本占用,因而难以充分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约束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本的不合理消耗。
3、外部评级机构缺位
新资本协议标准法中外部评级占据核心地位。目前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确认的评级机构差异较大,认可的机构数目从3-10家不等,而得到巴塞尔委员会所有成员国确认的外部评级机构只有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等三家公司。我国资信评级工作刚进入起步阶段,国际上较有影响的评级公司穆迪、标准普尔公司在我国业务面还较窄。我国境内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国际公认的评级机构的评级,可供选择的外部评级结果非常有限,对地方的中小银行,情况尤其如此。外部评级机构缺位,导致农村中小银行在风险计量和资本管理中,难以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标准法,而不得已采取其他方法作为替代。
4、基础数据匮乏
新资本协议的实施需要商业银行具备大量的基础数据,新资本协议中明确规定内部评级法“估计违约损失率必须参考最短的数据观察期。在理想情况下,数据观察期至少应该涵盖一个完整经济周期,而且任何情况下,数据来源的观察期不应该少于7年。如果任何一个数据来源的观察期跨度更长,且数据有意义,应该采用这个较长的观察期。”相对而言,我国银行有效数据缺乏连续性,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内部评级法应用的科学性及准确性。而许多农村中小银行由于长期以来管理较为粗放,数据积累较少且质量较低,远远难以满足内部评级的需要。
5、信息系统建设薄弱
实施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对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运算能力、运行效率、存储能力以及稳定性等方面均提出了较高要求,据调查,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总成本中用于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占比达50%以上。截至目前为止,大多数农村中小银行的信息系统整体规划都还不够合理,数据仓库建设也刚刚起步,信息系统集中度较低,不同系统之间的兼容性不强,因此,无法支持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高级风险计量方法和复杂的风险管理流程。
二、农村中小银行实施资本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面提到的问题,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新资本协议,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初步建议。
1、监管政策应体现差异化
巴塞尔委员会成立之初,其监管原则设立的对象便锁定为国际活跃银行。而几经修订之后的新资本协议,依然以大型银行为其主要的实施对象。针对大银行较为复杂的监管规则,是否使用于中小银行,特别是农村中小银行?在国际范围内一直都存在广泛的争议。具体来讲,农村中小银行的经营地域和客户都比较集中、缺乏抵押品、客户缺乏正式的财务资料,等等,使其风险管理的成本要远高于大型银行,而缓释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采用与大银行相同的监管标准,一方面会大大高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运行成本,不利于其参与竞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能会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偏离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大大提高农村获取资金的难度资金。
由此来看,我们建议仿效一些国家的监管经验,对银行业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适当降低资本充足率标准,或放宽监管达标的期间,此外,在风险计量方面,根据农村中小银行业务和客户的特征,并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在风险权重确定上予以适当调整,以降低监管负担。
2、逐步树立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确立了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的统一规则,强调了资本对风险防范的重要性。目前,广大农村中小银行的风险管理正处于起步阶段,在短期内提升到资本管理水平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因此,需要按照“认清现实,确立目标,立足基础,稳步推进”的思路,系统、稳健地推动资本管理战略的构建。从国内外资本管理的实践看,商业银行以监管资本为核心进行资本配置是一个必经阶段,资本约束机制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资本的配置和与之配套的绩效考核。因此,农村中小银行在建立长久的资本管理战略的过程中,应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深层次认识,进一步强化风险约束及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观念,真正将资本管理引入到事前的业务发展管理之中,引入到业务管理流程中,引入到经风险调整收益的绩效考核体系当中。要改变资本管理仅仅是为了满足监管要求的观念,清楚认识到资本管理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推动银行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业务发展模式以及资源配置方式,走资本节约的经营发展道路。只有转变经营理念,才能带来真正的发展模式的转变。
3、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新资本协议强调从单纯的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全面风险管理,并鼓励银行改善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制度、管理流程、方法技术等。鉴于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小商业银行应以借鉴新资本协议中所代表的先进风险管理理念及技术为主,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系统,注重数据积累,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在此基础上,形成由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系统组成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4、实现业务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转变
农村中小银行应在资本约束的条件下,调整业务盈利模式,由依靠以高资本消耗的公司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逐步转向公司业务与低资本消耗的零售业务、中间业务等业务并重的发展模式;从注重发展传统产品,逐步转向传统产品与拓展现代金融新产品并重转变,不断积累持续发展的动力,在提高利润水平的同时,有效降低资本占用,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结构调整:一是优化资产结构,提高风险权重较低资产的占比;二是大力发展各种中间业务,降低业务发展对资本的消耗;三是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零售银行业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