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救市了,房地产市场又要火了,房价又要涨上去了,您还打算买房吗?这次可要抓紧了”,相信凡是之前给房地产中介留过电话的人,最近总能不止一次的收到这样的“骚扰”电话。
一是,历史最优惠的首套房贷款要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再次回归08年时最好的贷款环境。二是,历史最放松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在大多数没有限购政策的城市,执行“认贷不认房”,即不再审核购房者现有住房情况,只要还清贷款便可视作首套房。即便是在北上广等为数不多的限购城市,只要还清已有房贷,购房者仍可享受首套房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三是,历史最积极的资金支持政策。为增加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投放,鼓励银行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和长期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为增加开发商的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或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但笔者认为,从实施效果上看,新政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救市政策,不会引发新一轮的房价暴涨,而是会通过调控手段的转变,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发展的轨道。
第一,新政没有了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08年房地产救市政策是在实施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下出台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和法定存款准备的多次下调,再加之公开市场操作和信贷政策的配合,使金融市场出现了一定的流动性泛滥,而过剩的资金更多的涌向了当时被广泛看好的房地产市场。但在当下,伴随着房贷新政的是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精准的定向调控,引导资金更多的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而达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目的。
第二,新政没有了热情的参与者的配合。与08年的时候相比,目前的中国房地产的热度大大减退,表现出三个热情少了,即投机者热情少了、开发商热情少了和金融机构热情少了。从2009年底启动房地产调控以来,随着一波又一波政策的出台及宣传途径的添油加醋,将市场中的投机者筛了个干净,房地产开发商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其再次投身房地产市场的热情可想而知。对金融机构而言,尽管房贷属于相对优质的贷款,但受制于回报周期长、政策影响大等因素,银行的积极性并不高。
第三,新政没有了突然的冲击杀伤力。事实上,房贷新政的出台仅仅是房地产调控政策转变中的一环,在限购政策措施逐步消亡的情况下,限贷政策的调整更表现出一种配合和过渡。自启动房地产调控以来,以“限购”和“限贷”为主要特点的调整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饱受诟病,其缺陷和弊端也在不断显露。在7月份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明确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出台平稳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并千方百计的消化库存,此举意味着中央放开了对限购等短期行政手段的限制。即此,各地纷纷择其令牌,调整房地产限购政策。截止日前,在全国47个限购城市中,仅有北上广深4个城市还在坚守,其他43个城市要么全面废除限购政策,要么变相放宽了限购要求。同时,多个省市地区出台相关文件,重点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和财税优惠补贴力度,其中不乏在首套房认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方面有所突破。但从现实情况看,此番放松限购政策并未引起市场大的波动,为限贷政策的全面放开提供了缓冲区。
此次房贷新规的出台虽不是房价的转折点,但却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转折点和里程碑。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点将从需求端转向供给端,取消那些以限购限贷为主的短期行政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增加保障型、自住型以及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供给,逐步形成包括房地产税、遗产税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在内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