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媒体报道,京津冀三省市现有各级各类开发区近300个,已成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聚集区,并且将通过构建创新发展联盟的形式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当前,京津冀合作已经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该区域产业齐全、地区间比较优势和互补明显,理应出现更加密切的要素交流和区域协作。当然,京津冀合作并非一个新话题,过去多年一直在行政体制的怪圈中打转,各国协作趋于表面化和无实质进展,区域一体化进程远远落后于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缺乏能够保障跨区域利益分配与合作的长效机制,难以避免无序规划和恶性竞争,真正实现互补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构建区域合作机制,必须跳出过去的“顶层设计”、“项目和投资驱动”、“产业布局”等思路。实际上,对于跨多个行政区的地方经济协作来说,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主导机制,就仍然会陷入区域重复投资、低效投资的旧格局。我们看到,多年来政府不断采取各种应对产能过剩的措施,从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具体到行业禁入、融资限制,但收效甚微。而且在近年来的产能过剩形成中,民营企业也起到很大作用,也是由于地方政府以行政方式推动产业增长,扭曲了市场投资行为。
某种意义上看,开发区是改革开放过渡期的特定产物,存在行政主导色彩,这是新形势下必须注意的。全球首个开发区应该为1956年建于爱尔兰的香农国际机场的出口加工区,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沿海一些城市开始兴建出口加工区,慢慢地各类开发区开始遍布大小城市。我国的开发区按照行政审批部门的不同,大致分为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两种,市县级开发区一般规模较小。仅就国家级开发区来看,就包括6种不同类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保税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其它国家级开发区。
需要承认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类开发区对经济增长和对外开放、吸引与利用外资等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各类特殊政策的越来越“趋同”,以及一些开发区“有业无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新时期如何对开发区进行重新定位,怎样融入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成为诸多开发区面临的挑战。
由此来看,京津冀的近300个开发区肯定也是“良莠不齐”,继续依托原有的开发区模式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肯定会遇到诸多问题。长远来看,区域合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应该是政府更加慎用产业政策和引导政策,而是通过“搭台”来促进信息共享,通过“服务”来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的成本,促进各类要素在京津冀的自由流动。尤其是从区域经济社会需求的角度出发,抓住共同的产业“短板”或者跨区域的基础设施,而不是仅仅从供给角度来人造“城市圈”和“产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