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而加强环境保护可以采取大量关停高污染企业等激进做法,但无疑会带来经济增速断崖式下跌和大量人员失业。因此,体制机制创新是解决中国环保难题的关键,无锡市则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出一个加强环境保护的新机制。
细究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经验,其运行机理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地方立法支持。无锡地处太湖北滨,位于东南季风的下风向,在保护太湖水体的工作上任务最重,尤其是在太湖“蓝藻事件”后,当地政府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日益加大。2009年10月无锡市被国家环保部列为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2011年无锡市通过了地方性行政法规,下发《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风险可控、多方共赢”的基本原则,成立保险共保体,率先在国内试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仅如此,市政府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列入《市长环保工作目标任务书》,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全市绿色保险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议,对应该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将依法采取环境行政管理手段和环境法制手段,包括在其企业新、扩建项目时依法实行环保限批,并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等级评定中作降一级的评定。企业在参加各种评选先进活动时,环保部门将其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参考因素,对这类企业不予向银行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出具环保守法证明,并通报给人民银行以限制其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上市或再融资。各级环保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参保企业实行优惠政策,从征收的排污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参保企业给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一定比例的补贴。
第二是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作为事后补偿手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以及恢复和整治被破坏生态环境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2009年,由中国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独家开办试点。2011年7月,无锡市环保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人保财险(68%)、阳光财险(11%)、平安财险(9%)、长安责任(7%)及太保财险(5%)五家保险公司成立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保体,中国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作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截至2014年底,累计参保企业3637家,累计承担责任风险40.63亿元。运行5年来,无锡共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案26起,累计赔付286万元。
第三是环境风险评估嵌入保险机制之中,实现环评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保险公司聘请30多人的专家团队(业内专家、高校学者),为企业免费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培训等服务。通过提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为企业划分环境风险等级,提供投保建议;提供《企业环境风险服务报告》,针对现场勘查问题,为企业提供整改意见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措施建议。上述专家队伍由保险公司和参保企业不断筛选,经过市场淘汰后,其专业性和权威性受到参保企业的认可。对共保体出具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企业由不接受到逐步接受。市场化的环评机制让企业得以全视角审视自己在环保措施上的漏洞,对症下药,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此外,无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费率调节机制中引入风险整改系数,对于上年度风险评估问题整改完成并且本年度环境治理整改投入大的企业,可获得20%的保费折扣。对于连续3年无赔款的企业,续保时可以获得30%的保费折扣。
第四是市场化的环境风险评估与政府监管形成良性互动。共保体建立企业环境风险数据库和网站,对环保部门开放,方便政府掌握整体环境污染风险情况,对政府而言,免费多了一支监察和防范风险的专业队伍,多了一双眼睛。《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要求,对于共保体提出的环境污染整改意见,投保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努力整改。对整改不积极、整改措施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高风险企业,纳入政府环保部门的督办名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从无锡市的实践来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仅闯出了一条新路,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方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逐渐扩大。自2009年启动无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来,无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取得了较快的发展。2009年,首批17家企业参保,覆盖化工、污水处理等4个行业。2010年,参保企业212家。2011年,参保企业685家。2012年,参保企业663家。2013年,参保企业1028家。2014年,参保企业1032家,覆盖冶金、制药、造纸、火力发电等21个行业。另一方面,风险防范初见成效。无锡市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点不在于事后赔偿,而在于识别风险因素,防范环境事故发生。2010年,风险评估企业数量97家。2011年,风险评估企业数量422家。2012年,风险评估企业数量766家。2013年,风险评估企业数量813家。2014年,风险评估企业数量648家。2013年共保体借助环境风险评估发现环境污染安全隐患7295个,对于上述问题,企业当年自愿整改率达到38.14%。2014年发现环境污染安全隐患6285个,企业当年自愿整改率达到35.8%。如果加上已投入整改资金但当年整改未完工的企业,应当说,市场化的自愿减排机制初见成效。
然而,试点的实践过程也是问题逐步暴露、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于无锡等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笔者建议从三个方面继续完善。首先是加强立法支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解决环境污染民事赔偿制度欠缺问题,明确环境污染损失认定标准、赔偿标准,为保险公司理赔提供权威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总结无锡等城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早将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例》提上议事日程。其次是完善“绿色信贷”政策,支持绿色保险发展。截至2014年底,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仍未实现全覆盖,建议市政府应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由无锡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等联合制定“绿色信贷”政策,要求各商业银行在授信时,将企业是否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投保企业给予优先放贷等优惠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应保未保企业应当实施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再次是健全保险机制,通过提高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等级、损失程度与投保费率、责任限额的关联度来优化保险条款,完善风险巡查和风险防范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同时加强环评专业人员和专家队伍储备,完善推广模式、税收政策等方面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