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由央行主导的银行间交易市场推出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中期票据的推出受到各方瞩目,因为它不仅丰富了债券市场品种,而且也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企业融资结构的重要举措。
债券市场新生力量
2008年4月推出的中期票据,是银行间交易市场继2005年5月成功推出短期融资券之后,在总结市场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发债期限延长至3-5年的又一信用品种。在债务融资工具中,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在1年以内,公司债多在5-6年之间,企业债则多在5年以上,而中期票据产品的推出解决了目前我国债务融资工具缺乏1-5年之间信用债券的状况,对于形成完整的信用债券收益率曲线具有积极作用。
中期票据是经监管部门一次注册批准后、在注册期限内连续发行的公募形式的债务证券。它同短期融资券一样,都属于没有银行担保的信用产品,其定价完全依赖市场对发行人信用水平的判断,不同资质水平发行人的利差得以体现。不久前发行的第一批中期票据发行数额巨大,发行主体是七家大型央企(其信用等级均为3A以上),获得承销资格的银行主要以“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为主。
中期票据与其他同类的债务工具相比,有以下诸多特点:
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无论是以央企为主要发行人的企业债,还是以上市公司为主的公司债,实际上将相当大的一部分企业排斥在外。而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这使得更多企业可以进入债券市场融资。
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由审批制、核准制转为备案制。
节约企业融资时间。发行速度快、流程短。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减少了审批环节和等待时间,符合企业的融资需求。
有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中期票据的发行成本,相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要下浮20%。尤其对于一些信用高的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利率还可能更低。
发行方式更加灵活。中期票据注册后,发行人在发行金额、发行时点上可以选择,给予发行人更多的自主权。
拓宽企业资金运用渠道。中期票据对企业募集的资金用途限制比较宽松,只规定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中期票据的发行条件明显比公司债和企业债宽松,在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获取、净资产方面均无限制,而发行主体、资金用途方面等限制也较公司债和企业债宽松。
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
完善企业融资结构
我国目前企业融资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银行贷款,二是发行股票,三是发行债券。第一种属于间接融资,后两种属于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银行贷款仍是目前我国企业最为主要的融资来源。2007年,我国金融机构新增贷款2.6万亿元;A股市场融资规模7800亿元;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企业债发行总量仅为5000亿元左右,债券市场的欠发达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与发展中的一大问题。尽管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多年之后,银行贷款仍占企业融资垄断性地位,这种过度依赖银行业取得资金来源的方式导致金融风险集中在银行业上。在当前信贷规模受到严格控制的环境下,企业希望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存在一定困难。
在直接融资的方式中,以2007年数据为例,我国股票市场的融资规模大约是债券市场的1.5倍。而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市场的规模明显要高于股票市场,有的还是股票市场的数倍。另外,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高换手率和巨大的波动性,增大了股票市场的扩容压力。相比而言,债券市场的容量远没有开发出来,其发展具有非常广阔的空间。
中期票据的推出将有助于改变企业融资模式过于依赖银行贷款、过于依赖股权融资的格局,提高直接企业融资比例,有利于多层次企业融资格局的建立。
在目前企业可以选择的债券工具中,企业债、公司债、票据(包括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归属于发改委、证监会、央行三家不同的监管部门,各有各的“准入”规则。这三种债务工具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性,持有人结构也有所区别。中期票据作为一个新的金融交易品种引入,使企业在多种债券融资工具和不同的债券市场中有更多的比较和选择。在几个债券市场不联通、各自为战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资质信用水平的不同,融资难易程度的不同,自主选择在不同的债券市场进行债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