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4日,《中国金融科技燃指数报告(2021)》发布会——暨首届“金融科技指数论坛”,在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9层举行。该发布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人民日报数字传播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人民日报数字传播研究院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承办,WEMONEY研究室提供特别支持。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胡滨发表了题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提升中国全球竞争力》的主旨演讲。
胡滨表示,金融科技监管当前最重要的是从短期治理向长效机制转变,弥补监管真空,解决“三不管地带”,设立准入标准,强化行业监管。监管需要避免一刀切、监管套利等问题。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避免从“太小被忽视”到“大而不倒”的问题。金融科技发展当中形成一些寡头、巨型的平台经济,这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除此之外,胡滨还表示,中国金融科技要走出去。除了科技企业走出去外,国际规则标准也要走出去,利用现有的国际地位和规模、业务占领的领域等条件,扩大中国金融科技的参与度,增强话语权。
在胡滨看来,发展金融科技的核心目的是服务实体经济。判断一个好的金融科技产品和企业的标准为——其是否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解决金融痛点,降低金融科技成本,提高金融科技效率。
演讲全文
尊敬的李扬理事长,各位嘉宾:
很高兴既作为主办方,又作为演讲嘉宾,在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科技性”。
如何衡量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如何评估中国金融科技的整体状况?中国金融科技在全球占有怎样的地位?如何反映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共同研发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的根本原因。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明确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状况,进而提升中国金融业的全球竞争力。
刚才李扬理事长说到,对于中国而言,整个金融体系竞争力的优势在于金融科技,所以今天我的报告主题是: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提升中国全球竞争力。
主题演讲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理论层面。从2016年开始的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到2020年强化金融科技监管,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工作在不断深化。那么在此背景下,金融科技对于传统金融体系的影响是什么,应该如何去客观理性看待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这些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
二是现实维度。中国金融科技的全球定位是什么,如何去提升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
一、 变与不变
金融科技改变了什么?金融科技没有改变什么?通过回答这样一个“变与不变”的问题能够让我们理解中国的金融科技对于传统金融体系的现实作用。
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过去,有的观点认为金融科技所带来的是颠覆式影响。但从国际标准以及我们近年来的研究中,我们认为金融科技所带来的是重大影响,目前金融科技尚未对传统金融体系产生颠覆性影响。
实际上,金融科技极大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改变了金融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时限和地域限制,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供给的覆盖面;金融服务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进入门槛均发生变化;改变了金融部门的竞争格局、资产负债以及风险承担;金融中介、市场及服务提供者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数据、算法及平台成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核心要素;风险来源多样化、形成机制更为复杂、传染性更强。
不言而喻,前期金融科技实现了快速发展与现实应用。可是,风险也随之不断累积和暴露。金融科技使得风险传播速度更快,风险覆盖面更大。而且网络化的存在也使得金融风险的传播机制更加复杂。
而金融科技没有改变什么?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的影响为什么不具备颠覆性?
因为传统金融的核心功能并没有发生改变,比如期限转换、信用转换、流动性转换和风险转换等,即金融体系参与的资源配置模式并没有因金融科技的介入而改变。现在,我们面临的仍是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等导致的匹配问题、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等。这些并没有因为金融科技的应用而发生根本性改变,甚至会因为金融科技的介入使得原有面临的风险与问题进一步放大。
金融运行的核心要素是以信息收集、信誉积累和担保等方式建立信任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其实,技术只是提升金融运行效率的手段,而不是改变的手段。此外,金融科技进入后,金融稳定的核心目标,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没有发生改变,甚至有不断强化的趋势,因为金融科技的运用会带来新型的、不确定的风险。
金融科技应用引发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隐私权与数据保护、技术歧视及特定人群的金融可得性、对于低金融认知投资者的保护、市场垄断与定价歧视、交易的法律责任界定等。
而深层次的思考主要是数据治理和社会治理。一方面是数据垄断带来的“黑洞”问题与金融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数据和算法导致的“依赖”和“被割裂”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着困难,既没有先例,数据和经验也不足,法律适用更跟不上。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困难:由于资源约束导致人才与技术能力不足;数据与经验的不足;FinTech的监管难题、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变得更为困难;金融活动的适用法域模糊化,跨法域监管面临困难;分业监管体制下的体制约束明显;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外间的监管冲突愈发明显;金融科技创新效应和潜在风险的难预见性,使得“弯道超车”压力下风险与创新之间存在两难;立法响应速度与灵活度不足。
二、 中国金融科技的迅速崛起与未来发展
根据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显示,2011年-2018年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指数增长8.9倍,平均每年增长36.4%。从国内外业务对比来看,货币市场基金近年来依托数字技术在中国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随着中国移动支付业务的“走出去”,不仅有效联通了国内外经济贸易和资金往来,更大幅提升了人民币的海外接纳度。
从这张图可以清晰看出中国金融科技的市场应用规模和发展水平,一带一路沿线周边国家大量使用我国金融科技产品,特别是第三方支付产品。
现在,金融科技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经过了几轮的更迭洗牌后,金融科技已经进入了一个理性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阶段。
习总书记对于中国金融高度关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着重提出要“提高金融业全球竞争能力,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但如何参与到全球金融治理之中?如何去提升中国金融竞争力?金融科技的提升是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中国金融实现“弯道超车”最好的机会。
金融竞争力是国家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全球主要经济体把发展金融科技提升到国家竞争力的层面,甚至希望通过自己的规则、标准来影响全球的规则和标准,进而来彰显它的竞争力。
美国、英国、新加坡、韩国等国都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印度、菲律宾也在极力赶超,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也有跨越式、突破性领先。金融科技的走出去是国际化问题,中国金融科技沿“一带一路”走出去,仍面临内外部双重挤压的国际局势。在国际层面,中国国际金融治理规则体系中的话语权较少,可能错过金融科技规则制定的窗口期,影响长期竞争力。在国别层面,中国金融科技出海时仍面临着诸多政策壁垒,需要与欧美传统金融和科技巨头开展激烈竞争。在国内层面,金融科技行业也缺乏稳定持续的政策支持。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根本性问题?
第一,从开展短期整治转变为建立长效机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特别是在科技领域,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提供示范效应。
将各类金融科技业务尽快纳入监管框架,明确各类业务的监管机构,为行业建立准入门槛。避免出现没有明确监管机构、没有行业监管政策和没有行业准入机制的“三不管”地带。
加强监管协调,无论何种类型的机构,只要从事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就必须接受基本一致的市场准入政策和监管要求。即避免存在监管套利,也避免政策的“一刀切”。
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赋能的监管环境,完善金融科技统计监测和风险监测体系,持续动态跟踪金融科技的发展演进和风险变化。避免从“小而被忽视” 发展成“大而不能倒” 。
第二,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科技监管领域参与度,增强话语权。
中国政府应继续把握在金融科技行业发展上的领先窗口期,从顶层设计上持续提升中国金融科技,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话语权。
同时,也应该支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多在国际舞台上展示自己的实力,以独立的企业形象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第三,支持金融科技出海,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科技在全球的领先地位,应积极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出海,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淡化国家意图和政治因素的作用,实实在在地造福当
地民众。
第四,引导金融科技回归本源,服务国内大循环。
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环节中,不管是作为供给端的银行,还是来自各大场景的需求端,都需要金融科技服务。由此,金融科技将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大循环格局的形成。
总体而言,从金融科技的发展方向来看,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看待:一是打破垄断;二是所有的金融活动都必须纳入监管;三是坚持两个不动摇,既要发展国有经济,同时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总基调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励金融科技的发展,这是目前的政策取向。金融科技会成为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国家战略的重要依托,发展金融科技的初心和宗旨就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也是衡量金融科技发展必要性和真正的价值所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