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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雪原委员介绍说,我国自古一直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政策鼓励生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众民主义思想传承下来并得到显现,在短短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即完成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向着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这种情况为党和国家的一些领导人所看到,他们或召开座谈会,或成立“节育问题研究小组”,并在“一五”国民经济计划报告中写进“适当地提倡节制生育”。马寅初则利用担任人大代表之便于1954—1955年先后三次视察浙江,形成他对人口问题比较系统的观点,在人大代表浙江小组会上作了“控制人口与科学研究”的发言;1957年在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进一步阐述他的观点,
如果说共和国成立前一二十年人口增长还容易被人忽视的话,那么进入70年代,忧虑人口增长的人们日渐增多起来。在这种情况下,1973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标志着将计划生育纳入政府行为。1978年新一届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7月,河北省做出计划生育十条规定,第二条为“鼓励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1979年1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全国计生办主任会,提出“今后要提倡每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对于只生一胎,不再生第二胎的育龄夫妇,要给予表扬。
历史推进到21世纪,我国人口变动与发展面临新的态势:一是人口增长的势能大为减弱;二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临近峰值;三是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而这些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人口座谈会,即已提出并做了基本的估计。但是毕竟没有经过实践。经过30年,除人口数量、素质外,人口年龄、性别、城乡、地域结构突显出来,是最显著的特点,也是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政策最值得关注焦点。目前,我国政府提出了针对人口问题的“三步走”人口发展战略——第一步,把高生育率降下来,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人口再生产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类型的转变;第二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直至实现人口的零增长;同时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第三步,零增长以后,由于人口的惯性作用将呈一定程度的减少趋势,再依据届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状况,做出理想适度人口的抉择。这样理想的适度人口是全方位的,不仅数量是适当的,而且素质是比较高的,年龄、性别等件的结构也是合理的。
我所所长王国刚研究员主持了本次论坛,来自所内外的50余人参加了本期《金融论坛》,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赵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