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消息,日前,院领导在加强研究室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研究室建设是一项“抓基层、打基础”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对于我院实施三大战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建设、完成党中央提出的“三个定位”的要求、繁荣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求各科研单位以科研为中心、以学科为依托、以课题为抓手、以学术活动为载体、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以人才建设为关键来全面推进研究室的各项建设,通过研究室建设,出一批出色的研究室、一批出色的研究室主任、一批出色的建设经验和一批出色的建设成果,对研究室建设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为了解各单位落实院工作会议关于研究室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贯彻院领导关于研究室建设的指示精神情况,记者对我院科研单位研究室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记者发现,我院研究室建设在推进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管理、学术交流、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研究单位在加强研究室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许多好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其中,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作为目前我国唯一的从事法与金融学研究的科研部门,自2006年成立以来,先后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00多篇,虽然成立时间不太长,但在学科建设、课题研究、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抢占学术制高点
法与金融法与金融学是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研究的重点是法律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学术理论上是一个创新,它的产生肇始于传统的金融理论无法回答为什么在很多国家,存在同样类型的股票、债券等证券,但金融发展程度却不同。这使得国外有些学者意识到权利在金融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开始把金融发展与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联系起来。1998年发表的《法与金融》一文,认为证券固有的特征是由其内在权利赋予的观点也不全面,因为这些权利还取决于证券发行地域的法律规则、法律执行等因素,法律制度的整体环境对于金融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成为法与金融学的奠基性文献,标志着法与金融学的诞生。自此以后,法与金融学渐渐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法律学者、经济学者、金融学者、管理学者甚至历史学者的研究兴趣,他们围绕着法律与金融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文献,促进了法学与金融学的深入交叉和融合,并推动法与金融学逐渐成为法与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谈起法与金融研究室的建立,胡滨说主要是当时金融研究所为了抢占学术研究制高点,率先进行学科建设创新的一次尝试。在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原则以后,金融法治化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所有研究法与金融学的文献研究证明,对于金融发展“法律是重要的”,这是法与金融学的研究的核心结论,这一结论对于我国进一步促进金融法治化提供了理论支持。金融研究所针对当时我国学术界对法与金融学的研究尚处于总结、归纳国外法与金融理论阶段和对该理论在中国金融发展中的应用研究亦不多见的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研究队伍来从事法与金融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教学工作以及金融法治领域咨询、培训和学术交流。当时,刚刚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的胡滨正在金融所攻读博士后,根据学术背景和学术专长,他就成为筹建该研究室的最合适的人选,博士后出站后就留在金融所,继续从事法与金融研究室建设的各项工作至今。
争做学术带头人
法与金融研究室虽然成立较晚,但是却有很高的定位和目标。据研究室主任胡滨介绍,该研究室建设的目标是成为本学科“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全国中心、学术高地和马克思主义的坚强堡垒;在研究室功能定位上是宣传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平台、学习和科研的平台、基层科研管理的平台、对外交流的平台、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平台等五个平台的整合。确定好这些目标和原则后,研究室发展的关键是选配好研究室主任。研究所的工作重点是学科建设,每个研究室要全面加强学科建设,成为各个学科领域的研究高地。为此,作为研究室主任,承担有搞科研、带队伍的重大责任,必须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学术追求,要有严谨、务实、谦虚地学风,要敢于承担责任和具有奉献精神,还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形成研究的合力,通过科学的指导和管理,切实把研究室建设成为学者之家、学科摇篮、学术阵地。
理工科研究中,有一个专家建设一个实验室的说法。在我院也有一个学者创建一个研究室的情况发生。法与金融研究室成立初的各项工作,可以说全部是由研究室主任胡滨一个人来承担的。据了解,法与金融研究室自建立以来,胡滨作为研究室主任,连续四年主编出版了四卷本《中国金融法治报告》,是唯一一本系统、全面分析我国金融法治进展情况的蓝皮书,成为金融法治研究领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代表著作;主编的《金融危机背景下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一书,是迄今为止国内第一本对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及其改革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的著作;自2004年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超过70篇,其中在《财贸经济》、《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5篇,在国外发表英文论文3篇;主持各项重大课题15项,主编及撰写专著6本,译作1本。胡滨先后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创新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决策信息对策一等奖”等荣誉,并受邀在哈佛大学从事1年的访问研究。毫无疑问,他是该学科和研究室的学术带头人。他所负责的金融监管学科也被确定为金融所的重点学科。
科学管理谋发展
研究室主任不仅承担有科研的任务,还承担有对研究室进行科学管理的重大责任。经过几年的实践,他逐渐摸索出一条研究室建设之路。中国社会科学院加强研究室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前,院领导曾到各个基层所、室进行调研,胡滨代表金融所介绍了研究室建设和管理经验,受到院领导的高度赞赏,指示有关部门进行总结归纳,进一步推广。院加强研究室建设工作会议结束不久,作为法与金融研究室主任的胡滨,执笔起草了金融所关于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加强研究室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在研究室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导向、学风建设和党支部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其中一些经验和措施,充分显示他对研究室进行管理的理念。
据胡滨介绍,法与金融研究室的管理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条:首先,找准研究室的定位,通过编辑出版一系列《中国金融法治报告》和其它科研著作,整合了所内外多学科专家、学者的研究力量,并与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及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奠定了研究室在全国的学术地位。其次,以课题为载体来推动学科建设,通过向所、院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申请课题,对若干重大事件及时进行跟踪研究和评论,为企业金融创新及其它金融活动提供学术分析,为国家金融立法和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持。第三,建立所、院、国内、国际间的各种交流与合作,去年建成了中、韩合作项目机制,今年要逐渐扩展为中、韩、日三国合作研究。第四,正视困难,积极解决制约研究室发展的经费和人才不足问题,通过横向合作研究来弥补纵向研究的经费问题,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