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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俊志副研究员分别从金融学、法学和历史学这三个角度提出了三个观点。从金融学角度而言,石俊志副研究员认为,我们应走出古今货币性质不同的误区。因为中国古代金属称量货币——金银作为主要货币流通时间较短。黄金自西汉出现非货币化,白银长期不是货币,明中期才跃为主要货币。中国古代最主要的货币是铜钱和纸币。纸币流通于宋、元、明初期,铜钱贯穿皇帝专制历史始终。铜钱具有一定程度的信用货币性质,与现代纸币性质类似,是政府实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和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手段。所以说,古今货币的性质应是一样的,只是政府借此调节经济的手段不同。
从法学角度而言,石俊志副研究员认为,我们应重新认识“与世界接轨”的时机和方式。由于不同的市场历史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法制规则需求。在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社会诚信程度等方面,我们与西方市场经济成熟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例如,对“债”的法律救济手段,从执行债务的方式经历了由“债务人人身”——“债务人财产”——“法人财产”的演变过程看,其变化是与市场成熟程度及社会诚信程度有关的。因此,在市场制度方面盲目地“与世界接轨”,对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从历史学角度而言,石俊志副研究员认为,从研究中国货币法制史的角度研究中国历史,可以开辟一个观察古代社会的新视角,由于我国古代史大部分讲的是帝王将,可以称之为是社会精英史。如果我们从制度上看,相可以对一些历史观点进行再认识。例如,“贞观之治”,古今学者大都赞扬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但需要注意的是,贞观年间设置有“捉钱令史制度”。每个衙门设置9位“捉钱令史”,朝廷要求他们经商(是以朝廷的身份从事不平等的商业交换活动),每人每年给5万钱作为本钱,并规定每年上缴朝廷利息4.8万钱,朝廷以这种方式用作官员俸禄的来源。如果他们工作经营的好,朝廷还可以给这些人官员的实职。但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些逐利小人,依仗朝廷大肆盘剥百姓。后经褚遂良向李世民纳谏,使“捉钱令史制度”一度废除,但由于朝廷没有更多的经费用于发放官员俸禄,这一制度又再度恢复。以往对历史的评价,大都站在社会精英的角度去评价,但如果站在广大人民的角度去评价,恐怕在对历史的感受上会有很大差别。
我所所长王国刚研究员主持了本次论坛,来自所内外的50余人参加了本期《金融论坛》,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赵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