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披露,该所正准备推出金融期货新产品——国债期货交易。
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史上,国债期货合约交易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有之,但该金融期货产品的交易却因发生震惊全国的“3·27”事件而被关闭。在没有国债期货的日子里,无论是国债本身的发行和交易,还是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似乎都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相反,如果重新推出这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且不说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以至政府监管部门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更为重要的是它会吸引大量的社会投机资金进入这个市场,不仅会占用大量社会资源,还可能时不时地搅动原本平静的国债市场,以致引发金融震荡,进而波及整个国家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
对是否应该推出国债期货的争论,实质上是对金融市场作用的认识问题。显而易见,通过金融市场的中介作用,一方面,可以使老百姓压在箱底的闲置资金获得保值增值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使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获得满足,并让原本处于沉淀状态的社会资源流动起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其积极作用。这个市场组织得越好,功能越完善,资金流动就越快,效率就越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也就越大。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对金融市场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作用的认识必须全面客观。
首先,金融市场中各种市场主体所从事的一切金融活动,其本身并不创造任何社会财富,这一点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也就是说,整个金融业的利润源自实体经济,是对实体经济利润的分割,其运行成本最终要由实体经济来承担。因此,金融业的发展必须以能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符合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为前提。
其次,金融市场尤其是现代金融市场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过度投机活动,如果监管不当,它会对社会经济运行造成巨大冲击。2008年由次贷危机引发的美国金融海啸,至今余波未平,影响深远。因此,对金融市场的作用切莫被任意夸大,对它的负面作用更要有充分的认识。
由此,不由得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是不是也有一个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问题?
首先,金融业的发展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和完善能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领域,与时俱进,积极推进金融改革。比如目前存在的债券融资比重过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导致地下金融活动大量发生等问题,说明大力发展完善不同层次的债券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已刻不容缓,应该着力尽快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脱离实际,盲目发展金融业。对于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片面强调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各地竞相创建金融中心的倾向值得反思。
其次,我们要对金融市场,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消极作用有充分认识,推出每一种衍生品交易都要权衡利弊得失。对于国债期货,在利率尚未市场化的情况下,其套期保值的功能不存在基本前提,更难以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它的推出只能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第三,金融业的发展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审视其发展规模、速度、结构。关于这一点,2008年发生在美国的金融危机和目前愈演愈烈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值得我们深思,并从中汲取教训。美国的金融危机和欧洲国家债务危机与这些国家长期实施的产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密切相关。美国政府近几年针对我国挑起的有关轮胎、光伏产品等种种贸易争端,实际上是对其以往产业政策作出调整的反映,其目的在于纠正以往的产业政策偏向,试图重振制造业雄风,扩大就业,弥合社会矛盾。
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其发展好坏,改革成败,事关全局,事关民生。我们必须高举科学发展观这个大旗,积极而稳步地推进金融业的改革发展,使金融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和“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