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间的金融大门虽已经正式向对方打开,不过期望立即有实质性进展还为时过早。
备受瞩目的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即将于2010年1月15日正式生效。MOU提供了两岸金融合作基础,打开了两岸金融市场的准人大门。对促进两岸的优势互补,推进两岸经贸关系“开大门、走大路”具有积极意义,其签署可谓众望所归。
从微观来讲,MOU的签署将为两岸民众在存款、取款、汇款、人民币兑换、以及理财方面,提供很大方便。民众旅游将不必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可直接到银行取到所需现金或兑换货币。以前兑换新台币,要先把人民币换成美金,再兑换成新台币,MOU签署并落实生效后,可以直接兑换,减少了中间汇率损失。对台湾民众来说,以往一只基金里有超过10%的大陆成分股,台湾民众就买不了,但MOU签署之后,设限会放宽,准入门槛变低,台湾民众可以买更多有大陆成分股的基金了。同时,两岸互相上市的企业会相继增多,投资机会也更大。彼此设立分行后,更可从银行里直接买到对方的金融产品,大大增加了个人投资的渠道。从宏观来讲,MOU的签署对稳健推进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和推广,更将为促进亚洲金融市场的统合做出贡献。
但是,对MOU还要冷静观望,不能对其过分炒作,寄予过度的希望。两岸金融机构要想真正达到业务投资直航,还需等待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签署。换句话说,两岸间的金融大门虽已正式向对方打开,不过期望立即有实质性进展还为时过早。
首先,尽管MOU的签署可以加快两岸直接投资业务的松绑,包括大陆银行、券商直接赴台中设分支机构等,但赴台设立分支机构要面临激烈的竞争环境和较高的成本压力,还需要通过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都已向大陆银监会申请赴台筹设分行。但由于台湾自身金融服务业已是供大于求,因此对于大陆金融公司赴台湾开设分支机构的把关恐怕会比较严格。
同时,台湾已有八家银行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其中七家已达分行中设条件。对台资银行业务范围到底开放多大,这其中人民币业务最为重要。大陆的现行规定中,在华外资银行要想进行人民币业务,必须满足:(1)其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200亿美元以上;(2)在华分行开设3年以上;(3)2年连续盈利的条件。由此可见,台资银行的大陆办事处即使上升为分行,要取得人民币业务的认可,也最少需要2年时间。因此,台湾方面在今后的ECFA的签署交涉中,将会力求以允许大陆金融机构进入台湾为条件换取台资银行进行人民币业务的认可,尽早争取到与欧美等外资银行的同等地位。
其次,两岸对跨境投资的热情有温差。MOU生效后,大陆法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简称QDII)便可按规定在总额10%的限额内投资台股。台股最多可添增1000亿新台币资金。但两岸金融业游戏规则有差异,文化也有区别,目前投资台湾市场对大陆而言,吸引力恐怕并不大。另外,台湾的证券市场结构单一,投资多元化的选择并不多。况且,投资台湾市场风险不低,并不简单,所以短期内,大陆方面恐怕是多看少动、以持观望态度为主。与此相反,台湾金融业早已摩拳擦掌,对大陆市场虎视眈眈。目前,台湾证券业也有十三家公司在大陆设立了二十四个办事处。由于大陆股市投资思维与台湾很不一样,台湾证券业者多通过加大在大陆的人力资源配置,并积极争取和大陆金融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寻找标志性、战略性及互补板块中的优质投资对象。
总之,签署MOU是在WTO的框架下进行的,在这个框架下,大陆被划分为金融不发达地区,而台湾则是发达地区。因此,签署MOU意味着大陆向台湾开放的幅度较小,而台湾须向大陆开放的幅度较大。据此,今后在迈向ECFA的谈判过程中,双方势必还要展开新一轮的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