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立项时间:2011年1月,预计结项时间:2012年10月。
1.调研目的及意义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底,中国政府宣布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随后地方政府积极推出了在未来几年投资逾30万亿人民币的多项计划。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由于各地方政府纷纷融资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暴露出一系列风险。央行2009年第四季度披露的数据显示全国共有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大约8,000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总资产8万亿元,地方政府的负债已急剧扩大到5万亿元。由于融资途径主要靠银行贷款,在2009年全国9.59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占比高达40%,总量近3.8万亿元。由于地方财政或政府信用变相担保等各种体制性原因,实质性上这部分贷款很可能变成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及或有负债,导致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加剧,同时也很可能发展为信贷风险乃至金融风险,并危及中国的财政金融稳定乃至中国经济的稳步运行。
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问题已经得到了政策部门、监管层面及学界的广泛关注。银监会2009年底发出通知叫停了商业银行对县级融资平台的放贷以防范信贷风险,而财政部则于2010年2月发出通知严禁财政部门和人大继续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提供担保旨在切断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的链条,国家发改委则随后表示要保持项目资金的连续性,以保证投资及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6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在此背景下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现状及问题进行调研,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探讨如何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未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以实现金融稳定和后危机时代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调研的主要内容
第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总体情况,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未来的还本高峰及还本能力测算、偿债主体是否明确。债务主要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第二,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情况是否规范。融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是否落实到项目,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
第三,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是否严格规范融资平台的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是否建立项目风险、平台风险和地方财政风险的综合评估机制;是否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拨备是否能完全覆盖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敞口,未来风险压力测试高峰期将在何时出现,是否需要进一步补提。
第四,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是否继续存在。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是否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并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第五,各地方政府在建立债务管理机制、平台投资问责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偿债机制等方面进展情况。
第六,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投资效益的综合评价,投资决策是否规范,是否建立投资风险的问责机制。
第七,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方面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来有哪些可供选择的规范的融资模式和发展思路,包括对地方政府债发行与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