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结项时间:2004年6月,预计结项时间:2005年6月。
我国拥有一个非常庞杂的利率体系。大体来看,这个体系可以分为与银行存、贷款相关的利率以及金融市场利率。其中,前者包括银行本外币存款利率、本外币贷款利率等;后者主要包括以同业拆借、回购和票据贴现为主的货币市场利率,以及以国债、金融债、少量企业债和可转债为主的债券市场利率。除此之外,央行还掌控着作为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利率体系,即:法定准备金利率、超额准备金利率、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等。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利率体系就经由非正规金融部门进入了市场化进程。90年代中后期,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渐加快。根据市场化的程度,目下我国的利率可以分为三类:(1)被严格管制的利率,主要是针对居民和企业的人民币存款利率、美元小额存款利率;(2)正在市场化的利率,主要是银行的贷款利率和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3)已经基本市场化的利率,包括人民币协议存款利率、以美元为主的外币大额存款利率和外币贷款利率以及除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以外的各种金融市场利率。
虽然从利率的品种来看,我国的绝大多数利率都已经实现了或正在进行市场化,但是,由于利率体系的改革并未对利率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以及各种利率之间可能发生的套利关系做过多考虑,加之我国金融体系的两个基本特征——以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以及事实上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尚未改变,这就使得目前这种双规制利率体系产生了诸多的弊端,已经市场化的利率在形成机制上实际也极其不完善。为此,本课题将研究我国利率体系中各利率的期限结构特征和风险结构特征,同时,对各利率形成的机制和市场微观结构进行分析,并就未来的改革提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