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立项时间:2010年9月,预计结项时间:2011年12月。
金融危机告诉我们,在复杂的金融体系下,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即微观审慎性监管已经难以独立承担维护金融稳定的任务,不仅如此,它还产生了顺周期性等问题,使其本身成了影响金融稳定的一个因素。例如,在巴塞尔协议的整个审慎监管制度中,资本监管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安排,而此次危机则突出反映了资本监管制度和整个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在次贷危机爆发初期,次级按揭贷款市场的损失规模并不大,但根据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冲减和核销损失,而对银行来说,唯一的手段就是减少对企业及个人的贷款,以此达到合规要求。当银行丧失其正常的融资功能,整个市场必然缺乏流动性,在市场最需要活力与支持的时候,银行的紧缩经营行为却加速了市场的崩溃与危机的升级,最终导致了全球性的经济衰退。因此,要进行有效的金融监管,强调宏观审慎监管的作用及与微观审慎监管的配合,就必须通过实施恰当的逆周期政策,在金融体系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逆周期机制,防止金融监管政策的顺周期性后果和金融机构的顺周期行为,减少和熨平经济的周期波动。同时,还应该采取措施,缓解监管、会计等外部规则的顺周期效应,并通过影响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和行为模式,降低金融体系的内在顺周期性。
本研究将全面系统地分析目前金融监管体系存在顺周期性的原因、特点及表现形式,分析逆周期性金融监管的难点与重点,在此基础上,探讨缓解我国金融监管顺周期性的政策措施及加强逆周期性金融监管的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