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立项时间:2010年9月,预计结项时间:2011年11月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底,中国政府宣布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随后地方政府积极推出了在未来几年投资逾30万亿人民币的多项计划。由于各地方政府纷纷融资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央行2009年第四季度披露的数据显示全国共有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大约8000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总资产8万亿元,地方政府的负债已急剧扩大到5万亿元。由于融资途径主要靠银行贷款,在2009年全国9.59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占比高达40%,总量近3.8万亿元。由于地方财政或政府信用变相担保等各种体制性原因,实质性上这部分贷款很可能变成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及或有负债,导致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加剧,同时也很可能发展为信贷风险乃至金融风险,并危及中国的财政金融稳定乃至中国经济的稳步运行。
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问题已经得到了政策部门、监管层面及学界的广泛关注。银监会2009年底发出通知叫停了商业银行对县级融资平台的放贷以防范信贷风险,而财政部则于2010年2月发出通知严禁财政部门和人大继续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提供担保旨在切断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的链条,国家发改委则随后表示要保持项目资金的连续性,以保证投资及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对未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以实现金融稳定和后危机时代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