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立项时间:2005年5月,预计结项时间:2006年12月。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
(1)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出发,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重新审视住宅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住宅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既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商品,从而对推动经济增长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是改善人与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基于这种多重性,住房也构成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发展经济、创造物质财富固然是人类不懈的追求,但是,让经济增长的成果惠及社会每一个成员,为全体国民提供一个公正、平等、富足、安定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本课题将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的视角,系统考察住宅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其与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需要的关系,研究其与社会公平的关系,从理论上寻找在住房市场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最佳结合点。
(2)从完善我国住房体制入手,对我国现行的住宅供给、分配、交换与消费体制进行全面的剖析。考虑到住房市场的区域特征,本项研究将通过对位于东、中、西部若干城市住房市场的实地调查研究,细致分析我国不同地区住宅市场发展的特殊性。在这项研究中,课题组将借鉴国外的经验,第一,探讨建立一套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动态反映我国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第二,探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住房市场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以便为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提供可靠的根据。
(3)鉴于土地市场在住房市场发展中的特殊重要作用,本课题还将在深入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城镇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流转和使用,对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供应的有限性和对其需求的无限性的矛盾,对农村居民在让渡出其赖以生存和获得保障的土地的过程中产生的复杂问题,对土地收入在各相关社会成员和政府之间的分配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以期总结出若干规律性。进一步,在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课题组将对改革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提出建议,以便让稀缺的土地资源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更好地为城市化服务,更好地为公平收入分配服务,为提高全体国民的福祉服务。
(4)在对若干城市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农民工、下岗和失业人口、鳏寡孤独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等“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套解决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社会经济政策体系。
(5)以建立和谐社会的新的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探讨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和参与住房市场的目标和手段体系,调控和监管体系,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提出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