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产业是供给方驱动,而电子支付是需求方驱动。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产业将成为主角,这将对基于芯片卡和磁条卡的传统卡支付产生巨大冲击,对支付结算、转接清算有巨大影响。
从零售支付的角度看,当前令人眼花缭乱的电子支付组织与工具创新,其基本发展背景是互联网及其与传统商业交易初步结合形成的电子商务。但并不是单纯由电子商务带来支付体系的创新,推动电子支付领域发展的动力还包括:信息技术革命的冲击,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需求,商业环境和商业模式的改变,以及各国政策支持等。
应该说,以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动力,已经深刻地改变了现代经济与社会的组织模式,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可以用P2P来重构。在互联网状态下,消费者的交易行为模式逐渐转变,进而影响到其消费与投资习惯,这对于商业模式的信息化转型提供了基础,也使相应的支付手段不断创新、支付组织的功能日益丰富。
可以看到,新技术对于支付效率的提高是显著的,这对于产业结构日益向服务业偏移的市场经济体,具有深远影响。有鉴于此,在经历了早期自由发展之后,许多国家都开始运用相关政策,促进支付系统的产业化、规模化运营,主要体现在行业规范、游戏规则明确、优惠政策支持等方面。
在新技术的冲击和影响下,各国支付清算市场都发生着重大变化,尤其体现在支付组织和工具等方面。从国家视角看,作为典型案例,在美国提供支付服务的金融中介有两万多家,按照不同性质,有商业银行、存款类机构和其他很多非银行机构。比如非银行的银行,银行卡公司,邮政局等等,很多都被纳入到支付体系当中。当然银行是基本的支付服务提供者,至于像结算清算服务提供机构仍以美联储为核心,另外也有许多私人机构,如纽约清算所等。
从全球视角来看,是由若干国际性的支付清算网络和机构,组成跨境支付清算系统。一是SWIFT,确定不同国家银行之间金融信息交换的标准,本质来看是承担批发性资金的国际清算;二是VISA和MasterCard,主要提供零售支付的跨境清算服务;三是CLS Bank International、Euroclear、Clearstream等,主要承担跨境证券支付结算。
归纳来看,当前国外支付清算市场发展呈现几个特点。
一是多元化,即不同类型的支付机构都参与到支付系统建设当中,其中有针对批发支付的,有针对零售支付的,有公共部门背景的,也有私人背景的。
二是多层次,即在支付系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功能的互补与协调配置,最终面向不同客户需求,构建起多层面的支付服务供给机制。
三是一体化,无论是在美国还是欧盟地区,以及其他发达经济体,支付清算市场经过多年的演变和磨合,加上新兴支付技术的引入,使得整个支付系统的运行更加默契,不同层次间的功能融合更明显。
四是电子化,可以看到,全球支付清算系统越来越脱离有形的市场、组织形态,逐渐转向各类无形的电子化平台,支付、清算、结算的效率不断提高。
五是国际化,如在美国或欧盟,其支付系统的建设不仅考虑国内情况,而且伴随着美元国际化,欧元国际化,更重视支持跨境支付清算的功能,服务于全球化的经济活动与交易行为。
应该说,国外支付清算市场大致上可以分为三部分:银行间的支付清算、非银行的支付组织与媒介、证券清算结算。在我国,央行主导的银行间支付清算市场,主要包括若干系统: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
另外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非银行支付体系,虽然近年来很活跃,但亟待规范发展和提升效率;证券清算结算机制,还有待创新和完善。最为重要的,是在构建多层次支付清算市场的前提下,促进各子系统的协调发展,加强一体化建设。
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支付清算市场的发展中,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基础法律支撑。相关的《票据法》及《支付结算办法》,不仅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漏洞,致使操作难度较大,而且距今多年没有修订,已经不适应新技术的挑战,如电子支付等。同时,相关的一些行业规则,也停留在部门规章的层面上,难以成为市场健康发展的游戏规则。纵观国外,有的是就支付行业专门立法,有些则就电子支付等新兴模式来立法,这些都值得我国进行借鉴。
此外,我国支付清算市场的建设,还应该充分关注几方面问题。一是要适应国际化趋势,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与全球支付体系进行整合和接轨,为人民币国际化和经济金融走出去奠定基础。二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并且提升支付清算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把其作为货币政策与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支撑。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创新,努力提高支付系统效率与安全。四是促进支付系统的多元化发展,构建多种功能互补的支付组织,实现政府与民营支付组织的并存。五是达到支付便利与安全的协调与平衡,尤其体现在零售支付的创新方面。
应该说,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建设,需要作为一个产业来大力支持,以应对开放竞争的压力,以及多元化支付需求的挑战。我们看到,在信息技术的引领下,整个现代支付行业都在由供给导向型转变为需求导向型,其中出现了大量的专业化、第三方支付组织。这种客户导向的冲击,更多体现在零售支付领域。
某种意义上看,信用卡产业本质是供给方驱动的内涵,但是电子支付本质上是展示了需求方驱动的内涵。随着新技术革命引领信息化时代的莅临,也迎来了客户支付需求的个性化时代,电子支付产业逐渐成为行业主角,这对于现代支付市场结构和参与组织也将产生深远影响。长远来看,基于网络的虚拟支付,将会对基于芯片卡和磁条卡的传统卡支付产生巨大冲击,对传统支付结算组织、转接清算组织架构都将产生巨大影响。
对于我国支付清算市场,可以预期的演变路径是: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技术变革——影响消费者的行为模式——引发客户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导致商户行为的变化——实现商业业态的重新整合——激发电子支付工具的创新——引起新型支付组织的演变——全面改变现代零售支付体系。
进一步来看,未来的零售支付系统建设,将愈来愈基于互联网为主的公共网络系统,这使得以服务为导向的竞争加剧,同时会潜移默化地对批发性支付系统产生深远影响。最终,支付系统的市场化、开放性将进一步增加,传统零售支付系统的基础网络壁垒逐渐完全消失,批发支付系统的壁垒部分消失。
如果粗略地按照性质和功能,把现代支付清算市场分为支付、清算、结算三部分,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支付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应该实现完全市场化;第二,清算是作为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应该达到部分市场化,有限度放开,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允许国外和国内民营主体介入;第三,结算是由于经济活动引起的货币资金收付与偿付,各国都是作为监管与稳定的核心,围绕商业银行来实现,属于暂不应放开的领域。
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于更有效率的市场化支付清算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根本上看,我国还是要建设合理的支付清算市场体系,鼓励各市场主体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法则,持续降低社会支付成本。所以,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现代支付市场结构变化的规律,探讨不同类型支付市场参与主体在其中的作用和发展前景,以及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其中的职能定位和政策引导等。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成一个高效的、服务于客户需求的、顺应互联网经济时代特点的支付清算市场体系。
联系到近期的热点是讨论互联网金融,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并非是与传统金融体系的对立,而是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来创新和完善传统金融体系的功能。技术变革将带来互联网金融的四大功能体系创新: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投融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其中,互联网支付是其他功能体系的基础和支撑,也是现代金融得以顺畅和发展的“骨骼”。
总而言之,现有支付清算市场上的种种争议和冲突,根源在于“顶层设计”的缺位,在于缺乏有效的游戏规则和产业发展思路。当前,支付领域正面临对外与对内开放的同步挑战,为了以产业壮大应对外部挑战,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客户需求,需要尽快从监管层面制定更加合理的市场游戏规则,实现风险与效率的有效权衡,一方面要以坚持多元化发展来防止损害市场竞争效率,不能以防风险为由来阻碍支付系统的运行效率提升;另一方面,应构建多层次支付清算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既要避免行政性定价的偏颇,又要防止低水平的价格竞争影响消费者长期利益与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