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际金融中心,指的是国际金融活动发生的中心地,它既是各国金融机构高度集中的地方,也是国际金融资本的来源地和落脚点。追溯历史,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经济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三位一体”
20世纪50年代之前可称为第一阶段。那时,基于规模经济,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经济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相重合。最早的国际金融中心出现在17世纪的荷兰,作为欧洲开展东方贸易的最重要港口,阿姆斯特丹成为当时的世界金融中心。历史上第一家取消金属货币兑换义务而发行纸币的现代银行产生于此,第一个股票交易所也诞生于此。
后来,受“郁金香泡沫”及其他因素影响,荷兰经济开始衰落,阿姆斯特丹也逐步丧失了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取而代之的是隔海相望的英国。乘第一次工业革命之东风,英国凭借高质量的工业品和低廉的价格,很快成为世界加工厂。跟随价廉物美的工业品在世界各国占领市场的步伐,英镑也就成为当时在国际贸易和资本输出中最普遍使用的货币。于是,伦敦无可争辩地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
两次世界大战彻底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美国日渐成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更重要的是,二战之后确立的以美元同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国际货币体系,更以国际协议的方式确定了美元的世界霸主地位。凭借美国无与伦比的经济实力和货币特权,纽约取代伦敦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
第二阶段:“离岸金融中心”迅速发展
就在纽约为其取得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踌躇满志之时,“欧洲美元”这一范式的迅速普及,不仅削弱了纽约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且改变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路径。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二战以后,除美国之外,世界各国的资金都极其短缺,加之美国严格限制美元资金从美国流出,国际市场出现了长达数年的“美元荒”。于是,那些追逐高利润的美元资本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或明或暗地向那些急需资金的欧洲地区转移。境外美元流通的市场首先在欧洲地区(主要是伦敦)发展起来(成为“欧洲美元”市场),经营一切以美元为载体的金融活动。这种活动,又被称作“离岸”金融活动。
“欧洲美元”使得资金的跨国流动真正全球化了,并从根本上破除了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依附经济中心和贸易中心,必须取资于国内资本供应的传统范式,从而引发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分散化进程,并导致“离岸金融中心”的产生。基于这一运行机制,国际金融中心迅速而广泛地分散到巴黎、法兰克福、布鲁塞尔、米兰、蒙特利尔、东京等地。最有革命性意义的是,原先一些经济上并不重要的国家和地区,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卢森堡、新加坡、中国香港,等等,也得风气之先,迅速成长为不可小视的国际金融中心。
然而,“离岸金融中心”既然因主要发达国家实行资本管制而产生,就必然随着这些国家金融管制的放松而受到冲击。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纷纷实行金融自由化,极大地放松了对资本流动的管制,同时,金融创新也风起云涌。以此为动力,长年游荡于“离岸金融中心”的国际金融资本开始寻找新的落脚点。
第三阶段:多元化的新格局
但是,这一次国际金融中心的重新布局并没有简单地从“离岸”回归“在岸”。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生在科技、经济和金融领域的一系列革命性变化,使世界迎来了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正是基于全球化,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即开始了更为多元化的新历程。
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信息技术的发展,是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最主要因素。这些革命性变化,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受惠于90年代高歌猛进的“新经济”和世界各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并最终在亚洲金融危机和随后的拉美、俄罗斯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得到巩固。这些新发展,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全球一体化经济网络。在这个网络中,任何单个的经济体都不再是“孤岛”,而成为全球经济和金融网络的一个节点、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几乎任何国家都可望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如今的国际金融中心不仅需要开放的经济体系,还需要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明晰的产权制度、良好的监管能力、发达的金融基础设施、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标准、鼓励创新的氛围以及大批训练有素的金融从业人员。当前,国际金融中心名单上的新面孔层出不穷。英国《银行家》评选出的“2005年度最佳国际金融中心”中,亚太地区的新加坡、悉尼,欧洲的马恩岛、泽西岛,中东与非洲的巴林、迪拜,美洲的巴哈马、开曼群岛等都霍然名列前茅。
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新格局显然为中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和谐发展,相信中国不久就会建设起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