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碳排放权由过去的无约束时代走向限排减排时期,即碳排放的供应量相对固定且有可能不断缩减,而需求仍然不断增长,这种供需矛盾很快便催生经济金融。一方面,这种经济现实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低碳经济。确切地说,低碳经济是指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与低碳经济相配套的是低碳金融的发展,如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等的不断推出,一方面为相关参与主体提供了对冲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
国际同业经验
迄今,碳金融市场的主体构成是碳信用交易市场。在介绍国际同业主要金融产品创新之前,首先介绍其中的两个基本概念:碳币和碳汇。
“碳币”表示国际间每吨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价值。比如,2008年碳排放权在欧洲的市价是每吨10欧元左右,而中国现在的行情是每吨50元~80元,二者差异较大。近期,一些国际组织对碳币的需求呼声渐高。例如,美联储提出将碳币作为国家外汇储备,且将碳币摆在与石油和黄金价格同等重要的地位,甚至在未来一段时间后有可能超过后者。
“碳汇”原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延伸在温室气体减排交易中,碳汇则泛指“汇算和批准的排放指标或额度”。碳汇交易是排污权交易的一种具体形式。每减少一吨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碳汇的持有者就可以获得等量可交易的排放权。
当前,碳汇交易市场又称为“碳信用市场”。根据交易类型划分,碳汇交易包括配额型交易和项目型交易两类。项目型交易主要包括一级、二级CDM(即“清洁发展机制”)交易和JI(即“联合履行”)交易。根据国际排放交易的分类,一级CDM市场专指发达经济体购买发展中经济体碳减排量的直接交易市场,二级CDM市场则指这类碳减排量交易的衍生品市场。
自2004年以来,全球碳信用交易市场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在2006年至2007年间,配额型交易的成交量和成交量远高于项目型交易的成交量和成交额;第二,欧元排放交易体系是表中所列主要排放交易体系中成交量和成交额最大的一家交易体系,且远高于其他机构的成交量和成交额;第三,自2007年开展二级市场CDM交易以来,其成交量和成交额几乎成几何级数增长,成交量由2007年的240万吨激增到2008年的1072吨,涨幅高达350%。
在二级市场CDM交易市场上,主要的交易品种是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由于碳期权合约的基础资产是碳期货合约,碳信用期货合约价格对期权价格以及期权合约中交割价格的确定均具有重要影响。
CDM交易本质上是一种远期交易,其中,买卖双方根据需要签订合约,约定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特定数量的碳排放交易权。目前,有限排、减排需求的国家参与CDM项目多属于CDM远期项目,因为在双方签署合同时,项目还没开始运行,从而也没有产生碳信用。
碳信用远期合约的定价方式主要有固定定价和浮动定价两种方式。前者表示在未来以确定价格交割碳排放交易权,后者表示在最低保底价基础上附加与配额价格挂钩的浮动价格,合同中同时列出基本价格和欧盟参照价格。
CDM远期交易的主要投资主体是碳交易基金。1999年,世界银成立首款针对CDM的原型碳基金。从此,各种类型的基金层出不穷,按发行主体的异同,可分为如下几类:第一,世界银行型基金,包括原型碳基金、生物碳基金、社区开发碳基金和伞形基金,其中伞形基金汇集了多方资金来源;第二,国家主权基金,如意大利、荷兰、日本、西班牙、英国和中国等碳基金;第三,政府多边合作型基金,如世界银行和欧洲投资银行成立总额达5000万欧元的泛欧基金,由爱尔兰、卢森堡、葡萄牙上过政府、比利时佛兰芒区政府和挪威一家私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第四,金融机构设立的盈利型基金,如瑞士信托银行、汇丰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共同出资2.58亿美元成立的排放交易基金;第五,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碳基金,如美国碳基金组织,由企业、州政府和个人募资成立的非盈利性基金;第六,私募碳基金,如2006年成立的规模为3亿美元的复兴碳基金。
资金需求量大和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是所有碳排放交易项目中的两大主要特点。由此以来,碳保险市场应运而生,主要有碳担保和碳保理业务。就与CDM相关的碳保理而言,其成员构成主要为技术出让方、技术购买方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组成,经过一定的审核流程后,金融机构向技术出让方发放贷款以保证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待项目完成后,由技术购买方利用其节能减排所获得的收益来偿还贷款,不仅缩短了技术出让方的应收账款时间并减少资金积压,而且优化技术购买方的财务结构并解决其融资难问题。
国内发展现状
2001年,内蒙古龙源风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投标荷兰政府的CERUPT减排购买计划以来,从而拉开了国内参与低碳经济的序幕。
此间,我国政府在金融产品方面主要参与了四个方面的运作:第一,CDM项目的远期交易。截止至
第二,碳基金运作。2006年中国碳基金成立,总部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旨在购买各种不同类型的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尤其是各类可再生能源项目。据初步结果统计显示,中国碳基金已经签署购买的潜在减排量约为一千万吨。中国绿色碳基金是设在中国绿化基金下的专项基金,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基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企业、团体和个人志愿参加植树造林以及森林经营保护等活动,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搭建了一个平台。基金先期由中国石油集团捐资3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旨在以吸收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为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管理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等活动。据初步估算,如用中国石油集团的捐款进行造林,未来10年内将吸收固定二氧化碳500万吨至1000万吨。
第三,碳能效融资项目。
第四,碳结构类理财产品的研发。2007年8月,中国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二氧化碳挂钩型人民币和美元理财产品,基础资产为欧盟第二承诺期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合约价格。两款产品于
我国碳金融展望与策略建议
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能源环境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有资料显示,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美国以世界6%的人口消耗了世界30%的能源。而中国的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人口是美国的好几倍,按照这种发展模式,我们缺乏持久的创新能力,环境恶化和能源短缺将是今后50年我国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实行节能节排,实现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在未来的几年内,如没有大的政策波动,CDM项目依然是中国在低碳经济研究领域的主要着力点。在开展CDM项目合作的过程中,将会面临诸如政治风险、制度风险、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实例与应对策略。就CDM减排量的定价方式而言,可多采取浮动定价策略,以适应项目合作期限较长且排放权价格不稳定的特点。
CDM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较大,如2005年的价差为15.01、2006年的价差为7.07。过去,境外各类投资机构将其在中国CDM市场上购买的CERs转往二级市场进行再交易,获得了非常可观的利润。为避免类似于制造业的“贴牌”困境,除参与CDM项目的一级交易外,中国还应尝试逐步参与二级市场,并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第一,针对参与碳金融二级市场交易的机构,制定配套的管制策略,谨防出现监管漏洞和监管套利;第二,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和交易平台,以便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低碳金融产品的交易信息和盈亏状态,以实现准确及时的风险提示,维护市场稳定;第三,提高产品的定价和风控能力,有关碳衍生品的发展历史较短,回溯数据长度不足。在进行产品定价和风险控制时,应充分考虑产品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谨防极端概率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