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出售仍然是国内炙手可烫的金融创新领域。尤其在最近一个季度内,贷款出售的交易形式创新热点正在迅速由私下交易转向交易所公开交易。北京和天津两地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以及人民银行授权下的上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都纷纷致力于银行信贷资产的二级市场交易。而且,相关制度安排方面的进展也很有爆发性。连续3个月内,“北金所”发布了较为详细的交易规则,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了贷款转让交易主协议,银行业协会则发布了银团贷款转让交易规范。在后危机时期,很多人仍然对贷款出表与证券化业务依旧耿耿于怀时,这些事件的革新意义及重要性几乎不言而喻。现实中,一个多样化、多层次的贷款出售市场似乎已经拔地而起。
贷款出售的背景
进入“交易所时代”的信贷资产交易,本不是新鲜事物。从美国的业务发展情况来看,第一波最迅猛的发展时期是上个世纪80年代。根据研究文献中的数据,1983年中期,美国在售的未清偿的工商业贷款约为267亿美元,到1989年第三季度顶峰时期额度高达2909亿美元。自从90年代中期直至2007年,伴随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扩张,信贷交易业务持续升温。关于这一点,可以借助银团贷款市场交易的统计数据得以求证。美国银团贷款的二级市场交易量从1991年的80亿美元一路攀升到2007年的3420亿美元,年均增速17%。当然,这些数据仅仅是针对单一销售的贷款,还不包括规模更为庞大的针对贷款池的证券化出售形式。欧洲的情况与此相仿。
国内的贷款出售活动也早有先河。较为标准的业务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2002年以来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一种银行之间的单一贷款出售业务;另一种是2005年底国开行和建行的两笔信贷证券化。非标准的业务形式主要是信托公司发售的信贷类信托计划和商业银行发售的信贷类理财产品,都是以简易的单一或多个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形式向社会投资者私募出售。自2004年以来,借助银行理财产品名义实现的贷款出售,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受到监管当局的及时监控。由此带来的规避央行货币和信贷调控的证券化效应,自2008年之后开始饱尝指责。同样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拖累,标准化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因糟糕的负面影响而迟迟不能再续前弦。
然而,在后危机时期,人们对于非标准化的贷款出售活动的正面意义并非熟视无睹。在这个筮需为实体经济拓宽融资渠道、为金融机构减压疏困的时期,通过贷款出售来盘活已经日趋僵硬的信贷资产总盘子,几乎成了现有金融体制内最简洁的变通选择。它的便捷之处在于不必再面临引入新型证券的实验风险,也不必挑战既有的金融监管分工和秩序,只需因势利导将其收纳合规金融监管体制之内。况且,经过前些年的默默运行,单笔信贷资产的二级市场交易早已积累了丰厚的操作经验。
贷款二级市场交易的发展动力
对于贷款二级市场交易的开通,即使赋以金融创新的名义也并不为过。放开贷款的自由交易,意味着将突破旧的管制,在市场化环境中重树一套新的贷款交易体系及机制,并进一步刺激一些金融产品及市场组织结构的创新。放在国内特定的金融运行及监管体制变革过程中来看,它的金融创新依然具有浓厚的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含义,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监管部门的推动。从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长期观点来看,放开贷款二级交易,有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业转型。对于监管当局而言,短期内监管和调控信贷业务,关门也需要开窗。盘活信贷资产,引入更多的投资者也必然需要提供一些新的平台和机制。同时,它的发展进程也受到市场力量的推动。从专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到行业组织,都已经广泛地参与到各种形式的贷款出售活动,等待合规化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在贷款二级市场上,来自贷款出售方的交易需求是最重要的一股市场推动力。出售方包括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体应当是经营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这些机构在当前迫切需要调整贷款期限结构,优化财务结构或获取新的资金来源。在过去长期信贷业务持续扩张与近期监管口径不断收紧的压迫下,很多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都面临这方面的窘境。尤其是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机构,情况可能更为突出。就银行业总体来看,如果参照美国在1983~1986年间贷款出售兴起时期的历史经验,银行贷款的售出比例由不足2%一路上升到4%的水平,对于国内数十万亿元的信贷总盘子来说,将产生一个非常可观的估算。
如果进一步探寻贷款出售的动机,可以一直追溯到金融机构背后可能搭载的诸多使命。譬如,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和小企业融资,为老产业振兴排忧解难,或者转变经济增长、节能减排,都需要某求新的资金来源,用新的机制解决过去已成包袱的融资关系。此外,非常典型的应用领域还包括当下颇受关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推动贷款转让和交易就可以开辟一条合宜的疏解之道。毕竟在为融资工具提供市场化交易机制时,也将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入了经济领域。
关于贷款的购买方,它们的潜在群体和交易需求都几乎不可估量。国内的金融资源仍然是不可轻易获取的稀缺资源。对于一些信贷类金融机构而言,在寻求跨地区网点扩张时,需要购买贷款以获取客户及相关信息资源。另外,体量更大的社会投资者在打理财富或资产管理时,也存在非常可观的资产需求。尤其在通胀预期加强的环境中,收益安全且水平显著高于存款利率的信贷资产几乎供不应求。而且,随着利率水平的变化,投资者面临资产组合调整时也会产生贷款的再交易需求。在过去几年里,银行机构在向投资者发售信贷类理财产品时,就已经遇到如何为售出的信贷资产提供流动性管理的问题。这一点非常类似于境外的资产证券化操作。在国内还没有真正展开的证券化问题上,实现基础资产的自由流动,几乎是一个必要条件。
贷款出售的交易所模式
在当前的金融体制中,采用交易所模式实现贷款出售相比过去的私下柜台交易,具有更强的优势和可行性。从美国和欧洲的贷款交易发展状况来看,虽然没有名义上的交易所,但在各自的贷款市场协会(如美国的LSTA和欧洲的LSA)的组织下,形成了具有类似标准化规则和组织构架的统一电子化柜台交易市场。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展贷款转让交易,相对于在国内搭建起类似的统一交易市场雏形。但是,这个交易平台还不足以满足国内的现实需要。它在交易品种、参与主体以及规则制定方面所能取得的进展仍然有待于观察。
相比较而言,北京和上海两地金融资产交易所在这些方面的进展表现更为活跃。从北金所的进展情况来看,在涉及建立交易规则和流程监控,降低交易成本,引入法律和信用服务机构,寻找交易对手等方面,都是需要不断地摸索实践。考虑到国内信贷业务的在从单笔资产到行业、地区层面上的差异性,推进贷款二级市场的统一和标准化进程,还需要建立大量的个性化交易需求分析及处理经验基础之上,且有待时日。更为重要的是,当前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制式的贷款合同文本,贷款交易需求及交易后的事件管理都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因此,发挥这些机构的积极性,更容易贴近当地特点实现高效率的交易撮合。至少在目前,地方交易所在这方面的创新能力已经崭露头角。
公开交易、标准化作业的交易所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便利的基础设施。从过去信贷类银行理财产品中暴露出的问题来看,不够规范、几乎无法统计和监测的私下贷款交易,已经构成一种不可控的监管和政策环境风险。在近些年的国际金融危急中,国外同样不受监控的次级贷款交易以及资产证券化所暴露出的严重问题,也为此提供了警示。如果将这些交易放在交易所或特定的公开交易平台内,类似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当前国内的贷款交易需求已经宜疏不宜堵。譬如,随着银行理财业务在各个机构的业务经营以及部门职能设置中都已经占据重要的位置,覆水难收,更需要将这些曾经被视为“洪水猛兽”的理财产品放到公开交易平台上去,实现监管可控、利国利民的多得之举。
同时,将贷款交易放在公开交易平台上,也可以建立起银行机构信贷管理与监管之间的协调和弹性政策传导机制。过去,面对央行的货币和信贷调控政策,商业银行都难免在监管要求与市场化经营的双重压力下,或者陷入困境或者采用削弱政策效果的贷款出表方式予以化解。从而,在商业银行与央行之间,必有一失。然而,允许商业银行在公开交易平台上实现贷款出表销售或组合管理之后,就可以降低这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就可以兼顾外部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监管要求与内部的绩效考核要求;央行则可以更好地把握政策的工具选择、执行力度和效果。由此以来,这样的交易平台便给政策传导提供了一条弹性的传导渠道。
结语
当前迅速展开的贷款公开交易平台建设,已经牵动起一直沉没的信贷资产轮盘。这些事件虽然仅仅非常轻微地撬动了国内最传统的贷款业务,即放松贷款的可交易性,但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影响而言是非常巨大而深远的。培育好的场内交易平台、统一标准化的柜台交易平台体系,对于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至关重要。在当前的发展动向中,交易所平台的进展值得关注。今后短期内的看点便在于异常庞杂的信贷关系中,一些标准化的交易制度何时破茧而出,又如何向成熟和统一的标准靠拢。倘若沦入粗放式的发展旧路,这些公开交易平台也有可能成为弄虚作假之所,进一步扭曲金融功能。因此,当前推动国内的贷款出售业务,既要快速起步,也要审慎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