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年度工作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银监会系统通过现场检查,查出金融机构违规金额共计767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831亿元,增速为31.4%;2004年银监会系统通过现场检查,查出金融机构违规金额共计5840亿元,比上年增长1768亿元,增速为43.4% 。毫无疑问,在过去的三年中,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水平与查处力度都得到了提高与加强。
去年,监管当局对所查出的违规数额膨胀到“5840亿”评价积极,之所谓“凸显了中国银行业监管能力与信心”;今年,面对迅速蹿升至 “7671亿”的违规数额,监管当局却没有发表感言……
4072-5840-7671,这是监管者截获的“条码奖券”?还是违规者不断刷新的“海拔高度”?违规与监管角力,“谜团”一个接着一个…..
潜在银行违规知多少?
2003年,现场检查的银行业机构平均覆盖率为27.8%;2004年,银监会的现场检查仅占其查案的36%;2005年现场检查的银行业机构平均覆盖率为34%。由于现场检查仅占违规检查的1/3强,这意味着潜在的银行违规有可能2倍于已查出的数额,粗略估算,中国银行机构违规金额为26000亿元。如果再宽口径地加上“民间借贷”、“地下金融”等,保守估算,银行类违规金额应突破4万亿元人民币!
将银行监管部门公布的违规数额与监管部门的工作量、违规机构数目、违规人员等做一简单比较,就不难发现,银行违规几乎无所不在,无时不在????
这说明,银行违“规”是常态!
货币流动性偏紧吗?
2005年,M2的增速提高(从当年1月份的14.13%上升到8月份的17.34%),狭义货币M1的增速下降(同期,由15.32%下降到11.5%),导致货币流动性(M1/M2)比例下降。这表明企业流动资金社会资金供给趋紧,它进一步说明,银行信贷趋紧与股市长期低迷形成的融资约束,已不仅在微观层面上起作用,并且在宏观经济上呈现出来。“宽货币、紧信贷”,股市长期低迷,这些导致了金融瓶颈的收紧,成为2005年最为显著的经济变化之一。
如果考虑到数额巨大的银行违规,就需要对货币流动性偏紧的命题做出修正!进而,可以认为,相当部分的违规资金在追求市场利润,一定程度上缓解“宽货币”供给所带来的盈利压力。
令人忧虑的是,巨额银行资金违规已或将深刻影响对于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和政策制定!
巨额违规意味着,存在“另一个信贷市场”吗?
这些年来,一方面企业部门总在抱怨融资难(尤其是中小企业);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企业都抓住了大发展的机遇,不断扩张,于是越发抱怨融资难。但是,它们似乎总是有办法搞到“钱”!简言之,金融或银行部门的“规定”在形式上约束了银行机构,并没有对企业部门发挥实质性的抑制作用。银行机构与企业之间存在一系列潜在“渠道”,资金在其间畅行无阻。
鉴于国内直接、间接融资两条管道都发生紧缩,金融瓶颈势必触发了日益强劲的金融创新热潮。但是,在通过大规模金融创新全面铺开以缓解银行机构资产盈利压力之前,货币流动性偏紧的挤压效果已经推动了银行违规的激增,银行违规、民间借贷、地下金融,这些汇集到一起所形成的硕大无朋的资金旋流。事实上,它已经催生出一个潜在的、规模庞大的地下信贷市场。
7671亿元,只是已发现的正规市场和违规市场的部分交集而已。银行违规数额的逐年飙升反映出,信贷利润开始快速向违规市场倾斜!
巨额违规是否拉低银行资产质量?
自成立以来,监管部门最为关心的是银行机构的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近3年来,这两项指标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是为监管部门最为津津乐道的。问题是,一方面银行机构违规数额激增;另一方面银行资产质量快速提升,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
事实上,相当部分的违规活动带来了银行机构的经营利润,提高了资产质量。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实实在在获得了银行利润;另一种情况是迫于监管压力,通过违规虚增了银行利润。具体而言,市场和监管对于银行机构都施加压力,事实上作为银行机构的主管部门,监管者更关注的是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因此,银行机构有行政上或法律上的义务服从主管部门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其指标。
当然,银行机构因其违规而导致资产质量恶化的状况还应给予重视。问题是,资产质量连年好转,而违规数额连年激增,似乎违规恶化资产的状况并不明显!
谁更重要? 主管 vs. 监管
作为管理者,银监会热望能够迅速地降低不良资产比率及其数额,并推进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体制创新;作为监管者,银监会热切发现并查处更多的违规活动。主管者继承的是计划体制下的政企关系;监管者所要开拓的是法治化的市场关系,由此不难发现,两项职能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以四大银行为例,过去一年,它们是体制改革的弄潮儿,也是监管的主要对象。1月26日,来自银监会的消息称,2005年银监会对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涉及金额5585亿元(处罚违规机构103家,处理违规人员799人),远超2004年银监会现场查出的整个银行机构违规涉案资金数额。
因此,银行机构可以是“在政府科班上听话的好学生”,更是“在市场旷野里撒野的坏小孩”。这种角色分裂的根本原因在于监管部门监管职能上的分化。
监管信息=政绩提示,≠市场讯息?!
中国的银行机构大多数都已经成功上市,在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方面都有迅速而有效的变化,但是,在违规方面的信息则是非常零散而混乱的。作为上市银行的投资者几乎不能及时、充分、完整地了解到银行合规经营的状况,甚或无法预知无所不在的银行违规会带来怎样的法律上的后果。
在公布银行违规方面,是否存在市场渠道?
自成立以来,监管部门所做,只是在次年初集合性公布银行业的违规,而各家上市银行的违规状况如何?市场方面几无渠道获取资讯!不客气地说,银行违规与市场几乎完全没有关系!可以说,<4072-5840-7671>只是一组行政提示,而不是市场讯息!是“政绩条码”,不是“市场信号”!
监管信息=零?
这样天量的银行违规,查出和查处被完全封闭在行政环节,市场几乎毫无知情,投资者根本无从及时、有效、正确地做出反应。因此,银行机构也几乎不作任何法律上的努力来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可能受到的冲击,完全交由监管当局处理。事实上,监管当局对于银行违规的查处是“相当温和”的。因此,处于管理和监管下风向的银行机构对监管处罚也几乎完全无动于衷,甚至根本就是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封闭隐瞒”!
事实上,银行监管当局根本没有向市场提供有价值的监管信息。那么,证券监管当局与银行监管当局的有效配合就成为必要,但监管合作并不是法律义务。上市银行自暴家丑的法律义务也相当含混。这样,监管信息的市场价值就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了……
查处违规=行政处罚?
银行机构违规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对机构予以通报、警告、罚款;对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取消任职资格。行政化的查处的重点是“整改”。
将监管当局所查处的违规活动完全纳入到行政处理框架,事实上,这种监管活动等同于行政活动,并将银行机构视为政府的行政分支机构。银行违规承担行政责任(而疏于法律责任),也刺激了违规激增,弱化了查处力度。
银行监管依靠的是行政权威,距离法治权威尚远。只有将银行违规纳入到法治的轨道,才能有效地减少违规激增,并有效地抑制市场风险。
监管理念:银行活动=行政活动?
银行违规究竟是指哪些“规”呢?大多数都是“部门行政规章”。因此,银行违规基本上等同于行政违规。所以,违规信息等同于行政信息;查处违规完全依靠行政处罚。其根本就是将银行活动纳入到行政活动范畴来加以监督管理。
一方面,银行机构改制上市,银行机构的活动法律化、市场化;另一方面,银行机构依然处于行政序列,银行活动被视同为行政机构的活动。银行活动的一系列的讯息行政化,对其的监管查处行政化,因此,有关银行违规的一系列信息及对其的判断充满了混乱和矛盾,从而形成了一个又一个“谜团”…..
2006年,整个经济社会都会发出疑问:银行违规会进一步浮出水面,放量增长,进而突破万亿元的大关吗?作为一种常态,银行违规还将在多大范围、多长时期内被“合理化”呢?监管者、主管部门、银行机构、投资者等等,大家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会改变对于银行违规的既定认识?有多少“规定”要被废止,而又有多少会诞生?法律或者行政权威在这一过程将各自扮演什么样的新角色呢?约束银行机构之“规”是否到了全面修正清理的时候了……
问题仍将层出不穷。面对不断增长的天量银行违规,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不仅是信心、能力和水平,更须真诚面对的勇气和走出重重谜团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