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十年楼市调控持续挫败,市场持续狂热,政策沦为疲敝,调控大局将倾。值此“防止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政策目标已难达成之际,《新国五条》颁布及《实施细则》密集出台,成就了十年楼控的终极版本。这一“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的真实面目是,不再与市场作博弈,而直接将其纳入政府的“计划”统管。
如果怎样都不能驯服猛兽的话,那么,就似乎只有将其锁进铁笼了。
新的调控直接剥夺了部分居民的购房资格和信贷资格,将居民所有的存量住房纳入政策调控与管理范围,开始直接对商品住房的售价实施限制,这些措施表明,居民住房市场的主体、对象、范围,以及价格水平等,开始全方位地收归政府管制,计划管控开始从福利房、保障房延伸到商品房。朱熔基政府时期开启的住房商品化和市场化改革,经过十年来不断加码的政策调控,以及与市场轮番强力反弹的大博弈后,走到了尽头,不可逾越的“政策边界”陡然峭立起来。
计划体制下,“居者有其屋”是一种体制性的政治承诺。这一承诺为长期供给短缺、住房紧张所扭曲,沦为“空头支票”。只有大胆推进住房商品化和市场改革,扩大供给来源,弥补计划之不足,才能最终克服住房短缺,实现安居乐业。十五年前开启的住房改革的根本目的即在于此,十五年来,中国的住房建设与市场发展突飞猛进,可谓改天换地,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人居历史上最为伟大的跃进之一。
然而,计划体制下的“居者有其屋”的内涵在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大潮冲刷下,已从实际上占有、使用提升到法律上所有、支配。不仅满足居住需求,还要满足财产需求。民生幸福不仅意味着居有住所,还意味着拥有住房财产,且要不断追求“财产性收入”的提高。曾几何时,提高公民财产性收入亦成为庄严的政治承诺,这便极大刺激了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楼市调控自始便力图区隔出两种住房需求,着力精确打击住房投机,克服价格瓶颈。事实上,住房市场上的买方需求并不能在技术上或政策上做出有效的区隔,由此,需求管理为主导的楼市调控常常因此而无的放矢、屡屡受挫,并使政策权威与声誉大受贬损。现在,住房市场的计划性管控不仅要打击投机需求,更要剪除投资需求。至少,这在当下不可避免地大面积“误伤”了改善性需求和刚需。
住房改革前脚克服了供给瓶颈,后脚就带来了价格瓶颈。十年前,央控楼市伊始,就出现了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的声浪,十年下来,价格翻了好几番。仅今年一季度价格上涨就有两三层,究竟何一价格水平才是泡沫出现的标志?或者何一价格区间才属合理?这些判断往往与收入水平相衡量,结论或为大多数人买不起形成泡沫,或为大量“空置房”已成就泡沫,当“泡沫”价格还在刚性上升时,“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概念就被创造出来。中国住房市场的基本面究竟如何?事实上,已经为住房公平化的社会判断所吸收、所替代。
住房公平化似乎须要在不同族群之间加以平衡,这几乎是一个社会问题;进而,房地产泡沫与住房公平化相互作证,循环论证,成就了巨大的“舆情”,进而左右政策走向。住房公平化往往在不同居民之间的商品住房区隔,而忽视了保障房、福利房等不同住房品类之间的公平性问题。这就隐含着政府、企业、居民三大经济部门之间的住房资源配置问题。应当说,三大经济部门间的利益平衡是一个更为现实的经济问题,也是更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中国究竟要实现何种意义上的“居者有其屋”?中国住房商品化和市场化改革是否意味着全民分配住房的终止,全民购房时代的来临?若非如此,价格究竟发挥何种作用?这些个问题拎不清楚,甚或含混掉、回避开,中国住房市场的“公平化”声浪就会压过一切,并使“改革是最大的红利!”这一主旋律发生“变奏”,甚或出现休止。
居民通过信贷购买商品住房,意味着扩张债务收入,意味着扩大自有财产,更意味着提高财产性收入的极大可能。在政府和企业双双积极扩张债务收入的同时,在中国经济陷于“债务繁荣”大背景下,无所不在的通胀压力正在侵蚀居民部门的工薪收入,而其债务收入的规模和渠道都在紧缩,财产性税务支出却在大幅提高。股市萧索、楼市收紧,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何在?如此下来或长此以往,收入分配结构改革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居民部门的收入水平?拓宽收入来源?增进民生幸福?
把“野兽”关进铁笼,即解决了“问题”,消灭了“麻烦”吗?十五年来的住房改革与十年来的楼市调控,万万不能蜕变为一只硕大的“鸵鸟”,且越来越深地把头伸进计划的“沙丘”。